環境保護子站
您的位置:首頁 > 環境保護 > 環境新聞 > 正文

北京市學生資助政策盤點——學前教育階段

2017-07-25  來源:北京青年報
[字體: ]

關注學生資助

    編者按:為完善我市教育資助體系,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的意見》(財教〔2011〕410號)要求,市財政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學前教育資助管理辦法》,使家庭經濟困難的兒童能夠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減輕家庭經濟壓力。

    學前教育階段:學前教育資助政策包括減免保教費和特殊困難補助等。

    減免保教費:

    1.適用范圍 公辦性質幼兒園,包括教育行政部門、鄉鎮中心、街道舉辦的幼兒園及其附屬分園、其他部門辦園。

    民辦普惠性幼兒園(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界定范圍確定)。

    2.資助條件 適用范圍內在園兒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享受學前教育資助:

    持有民政部門確認并核發的《北京市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難補助金領取證》、《農村五保供養證》和《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的城鄉特困適齡兒童。

    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證明書》的烈士子女。

    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兒童福利證》的適齡兒童。

    殘疾兒童。

    3.資助標準 學前教育資助標準分為甲、乙兩等。

    甲等資助標準:凡持有《北京市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難補助金領取證》、《農村五保供養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證明書》、《兒童福利證》的適齡兒童和殘疾兒童,入園后免交保教費。

    乙等資助標準:凡持有《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的適齡兒童,入園后免交50%的保教費。

    特殊困難補助:各類幼兒園要從事業收入中提取3%比例的資金,專項用于在園兒童特殊困難補助。

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 信息檢索 --
精彩推薦
本站為公益宣傳站,如涉及版權,請和我們聯系。 關于我們 | 合作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