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環境統計信息準確、及時地為環境管理服務,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決定自1999年起,出版環境統計年報。總局領導對此事非常關心,解振華局長批示:“同意出版,要圖文并茂,搞成有影響、高質量的工具書”。
本年報是根據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環境統計數據匯總整理而成的。
年報中的資料包括:
1.對工業企業排放的污染物和社會生活產生的污染物的統計數據,稱為綜合年報統計數據。
2.環境管理以及各級環保系統能力建設等情況,由各級環保部門提供、整理而成,稱為專業年報統計數據。
2000年的統計范圍與1999年相同,所統計的數據自1998年以來具有較好的可比性,縣及縣以上工業企業統計數據自1991年以來均可比。
2000年,全國的環境統計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數據:
1.重點調查有污染物排放的工業企業共計7.1萬家,其中縣及縣以上工業企業4.4萬家,鄉鎮工業企業2.7萬家;
2.對鄉鎮工業中的機制紙及紙板、印染、皮革、酒類、制糖、淀粉、罐頭等10個廢水重點污染行業,建材(水泥、磚瓦、石灰)、焦炭、鑄造、硫磺、鐵合金等5個廢氣重點污染行業,以及原煤、洗精煤、鐵精礦、銅精礦、鉛鋅精礦等5個固廢重點污染行業的產品產量進行了調查。依據行業排污系數對這些行業中非重點污染源排放的廢水、化學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煙塵、粉塵、固體廢物等進行了測算,匯總生成鄉鎮工業非重點調查數據;
以上兩方面數據匯總成為各地區工業污染排放數據。
3.對社會生活及其他污染進行了調查,包括除工業生產活動之外的所有社會、經濟活動及公共設施的經營活動產生的污染物。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和污水中COD排放量是依據非農業人口數和人均排放系數測算所得,生活SO2和煙塵排放量是依據生活及其他煤炭消費量及所含硫份、灰份測算所得。
主要環境統計指標解釋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