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3個重點城市廢水排放總量為269.5億噸,占全國廢水排放量的61.4%,其中工業廢水排放量127.4億噸,生活污水排放量142.1億噸;重點城市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為91.7%,高于全國平均水平3.4個百分點;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656.8萬噸,占全國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的48.1%,其中,工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250.3萬噸,生活化學需氧量排放量406.5萬噸;氨氮排放量為69.2萬噸,占全國氨氮排放總量的53.7%,其中,工業氨氮排放量42.1萬噸,生活氨氮排放量86.7萬噸;二氧化硫排放量為1038萬噸,占全國二氧化硫排放量的53.9%,其中,工業二氧化硫排放量為866.4萬噸,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171.4萬噸;煙塵排放量為503萬噸,占全國煙塵排放量的49.7%,其中,工業煙塵排放量400.6萬噸,生活煙塵排放量101.9萬噸;工業粉塵排放量為358.3萬噸,占全國工業粉塵排放量的38.1%。113個重點城市共有污水處理廠309座,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為32.4%,高出全國平均水平10.1個百分點。
據2002年六項國家總量控制指標綜合計算結果,113個重點城市的排污強度(按城市工業增加值計),寧夏石嘴山位居榜首,其次是大同、金昌、銅川、陽泉、赤峰、宜賓、長治和臨汾等中西部礦城。而排污強度較低的是深圳、海口等東南部沿海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