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渤海接納主要污染物情況
2003年,渤海海域接納廢水量為5億噸。其中,工業廢水3億噸,比上年下降5.7%,生活污水2億噸,與上年持平;接納化學需氧量為22萬噸,其中工業化學需氧量為15萬噸,比上年降低7.6%,生活化學需氧量為7萬噸,與上年相同;接納氨氮量為2萬噸,其中工業和生活氨氮各1萬噸,與上年持平;接納石油類等其他污染物580噸,比上年增加80.1%。
渤海海域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為94.5%,比上年提高3.3個百分點;渤海地區有六座城市污水處理廠,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為18.6%,比上年增加4.3個百分點,低于全國平均水平。
2003年環境統計數據顯示,直排渤海的90%以上(計3.3萬噸,比上年減少0.5萬噸)的化學需氧量排放集中在造紙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非金屬礦采選業,所占比重分別為84.9%、3.9%和3.5%;其中造紙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3.1萬噸,主要集中在河北和山東兩省,其中又以河北省占據絕對比重,為94.4%。
直排渤海的95%以上(計1319噸,比上年減少976噸)的氨氮排放量集中在造紙業,化工制造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所占比重分別為77.1%,13.5%和6.6%。造紙業的氨氮排放量全部來自于河北省。因此,渤海的環境保護主要監控點是河北省,特別是河北省的造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