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首屆亞太經合組織林業部長級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國家主席胡錦濤出席開幕式并發表題為《加強區域合作 實現綠色增長》的致辭。胡錦濤強調,中國將繼續加快林業發展,力爭到2020年森林面積比2005年增加4000萬公頃、森林蓄積量比2005年增加13億立方米,為綠色增長和可持續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今年5月,國家林業局局長賈志邦表示,中國除了增加森林面積外,還力爭到2020年增加森林碳匯4.16億噸。隨著中國對林業發展的重視以及林業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中作用的凸顯,“林業碳匯”一詞開始頻頻出現在人們眼前。我國發展林業碳匯有何意義?中國的林業碳匯交易情況如何?未來林業碳匯發展的走向怎樣?帶著這些問題,《中國能源報》記者專訪了林業部長級會議的參會者、北京林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教授陳曉倩。
林業碳匯優勢多
“碳匯”一詞在1992年正式出現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之中,它指的是從大氣中清除二氧化碳的過程、活動或機制。林業碳匯就是利用森林的碳匯功能,把二氧化碳吸收并固定在森林和土壤里面,同時按照一定規則對由此形成二氧化碳信用進行交易的過程和機制。
“現在公眾對林業碳匯這一領域了解得確實不多,我們應該加強對其的宣傳。”陳曉倩告訴本報記者,“其實中國在林業碳匯方面有著較大的優勢,因為近10年來,中國森林面積一直呈現凈增長的局面。中國是亞太區域地區為數不多的森林面積凈增長的國家,林業碳匯在中國碳減排中的作用不容忽視。”
據陳曉倩介紹,林業碳匯不僅有利于我國林業的可持續發展,還有利于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有數據顯示,林木每生長1立方米蓄積量,平均吸收1.83噸二氧化碳,放出1.62噸氧氣。“其操作成本低、效益好、易施行,是我國應對氣候變化比較經濟和現實的手段之一。”陳曉倩說,“此外,開展碳匯造林項目還能提高當地社區收入、保護生物多樣性,它具有多重優勢。”
據了解,目前清潔發展機制(CDM)下的造林再造林碳匯項目是《京都議定書》框架下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在林業領域內的唯一合作機制。根據規定,發達國家通過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幫助發展中國家實現可持續發展,同時發達國家通過從發展中國家購買“可核證的排放削減量”以履行《京都議定書》規定的義務。
據陳曉倩介紹,目前,我國實施的林業碳匯項目共有兩類。一類是基于《京都議定書》條款下的CDM碳匯項目,屬于京都規則的碳匯交易;另一類是國家林業局造林司(氣候辦)依托中國綠色碳匯基金會捐資,或其他一些國際組織資助實施的碳匯造林項目,屬于自愿市場的碳匯交易。
“林業碳匯在我國起步的時間并不長,目前做得較多的還是自愿減排方面。”陳曉倩說。
碳匯交易市場不成熟
據陳曉倩介紹,林業碳匯與其他碳匯一樣具有金融性的特點,可以拿到碳市場上進行交易。但是,目前林業碳匯交易的自愿市場并沒有在中國真正鋪開。
“沒有政策,就不太可能出現大規模的林業碳匯交易。”陳曉倩說,“現在的買家包括國際機構和一些跨國企業,企業購買碳匯的動機主要是履行社會責任或提高企業的知名度。”
拋開政策,林業碳匯本身存在的諸多問題也是導致林業碳交易量低下的一個重要原因。據陳曉倩介紹,林業碳匯的賣方有著嚴格的市場準入標準:一是碳匯林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林業局制定的“碳匯造林系列標準”實施項目來營造;二是要有與國際接軌并結合中國國情的碳匯計量、監測技術體系;三是要有第三方審定、核查以及規范的項目注冊和碳信用簽發程序。
“就造林而言,其所需土地必須是在過去50年以來的無林土地或1990年以來的無林地,而不是‘1990年以后的荒山造林和更新造林’,這就是一大限制。”陳曉倩說,“而且我們也發現,在項目的實施過程中還存在實際的問題,比如林地權屬不清晰、林農沖突等。”
陳曉倩表示,除了土地外,碳匯的計量和監測也存在較大困難。“政府間氣候變化專業委員會發布的相關指南中提供的計量監測參數多來自歐洲和北美,國際上采用的土壤分類系統的默認參數與我國也有較大差別,這些國際標準很難直接應用于我國。”陳曉倩說。
據陳曉倩介紹,雖然目前全國確已有10多家機構具備國家林業局頒發的森林碳匯計量與監測資質,但其認證、注冊的相關規定都在制定和完善,難以迅速地運用于實際之中。
“總的來說,京都議定書下碳匯的交易條件十分苛刻,程序也很復雜,需要付出很高的交易成本。”陳曉倩表示,“中國十年來真正完成的也只有廣西的珠江流域再造林項目。”
看好REDD+機制
據陳曉倩介紹,森林的碳儲總量取決于2個因素:森林面積和碳密度。因此,增加森林碳儲量有兩種途徑:一是擴大森林面積,主要通過造林再造林實現;二是增加碳密度,包括避免毀林、森林退化以及強化森林經營。
“現實的情況是,一方面在造林,另一方面,毀林、森林退化和不適當的森林管理又間接導致了溫室氣體排放。比如,印度尼西亞、巴西、馬來西亞和緬甸等熱帶發展中國家都存在毀林、森林退化的問題。”陳曉倩表示。
聯合國《2000年全球生態展望》指出,全球森林已減少50%,而且減少的趨勢仍在繼續。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的報告數據表明,全球20世紀90年代的毀林率是每年1290萬公頃,這相當于每年排放了58億噸二氧化碳當量。在2000年至2005年間,全球森林凈損失達到每年約730萬公頃。
在這種情況下,2005年,第11次締約方大會開始關注發展中國家的通過減少毀林、森林退化而減少二氧化碳排放(REDD)的提議。隨著談判的深入,國際社會對林業的關注逐漸擴展到了包括減少毀林及森林退化涉及的排放(REDD),與森林保護、森林可持續經營和森林碳儲量增加(REDD+)。
“中國在提高森林經營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的空間。所以我很看好REDD+機制。”陳曉倩說,“我們在過去的十五年中,只是強調了森林面積的增加而忽略了通過經營管理提高森林質量的重要性。”
據了解,迄今為止,發達國家政府和國際組織通過雙邊或多邊渠道承諾的近期REDD+資金總量約為47億美元,其中發達國家政府承諾提供的將近40億美元。然而,據陳曉倩介紹,由于REDD+本身還處在國際社會探討的階段,加之操作、計量的復雜性,目前中國政府對REDD+機制仍然處于了解的階段。
“REDD+機制的實施,將給發展中國家林業發展帶來巨大的影響和新的機會。其實‘十二五’林業目標與REDD+的目標存在一定的相似性。我們應當更多的了解和介入REDD+國際規則的交流與視點,尋找適合中國的切入點。”陳曉倩說。
陳曉倩建議,中國在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的原則下,應積極主動參與國際上有關REDD+的談判,爭取未來可能的更多國際融資,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