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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濕地保護條例》將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3-04-19  來源:新華網北京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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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18日從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獲悉,《北京市濕地保護條例》將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條例規定,未經批準擅自開墾、占用濕地或改變濕地用途的,不但要按期恢復濕地原貌,而且要被處以每平方米2000至5000元罰款。

  據悉,《北京市濕地保護條例》于去年12月27日經北京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旨在使濕地保護工作走上規范化、法制化的道路,以法律為后盾保護北京有限的濕地資源。

  據介紹,濕地與森林、海洋并成為地球三大生態系統,在維持生態平衡,保護生物多樣性,調解氣候,含蓄水源,凈化水質等方面發揮著關鍵性作用,享有“地球之腎”“生命搖籃”和“物種基因庫”的美譽。北京現有濕地5.14萬公頃,占全市總面積的3.13%,在全部16個區縣均有分布。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局長鄧乃平表示,近年來,濕地保護工作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取得了較大進展。《條例》的頒布實施使未來的濕地保護工作有法可依,它標志著北京市的園林綠化事業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是園林綠化法制建設上的重大成果,具有深遠的戰略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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