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婚姻有限期,老婆老公到期可換可調,即長期正式夫妻改為短期合同配偶,合同期最短一年、最長十年,合同存續期間不得違約,背叛或冷淡配偶,都將受重罰,合同到期后可自主選擇續簽或停止搭伴過日子。你選擇最長合同期,還是最短合同期?
以上問題提給正讀此文的你,它也是俺做過的一次調查。問卷只給了MSN上的男性聯系人。沒問女性并非歧視,實在是不想令姐妹們就此問題深入暢想。它畢竟是個無法實現的偽命題,俺之所以要問,是想探究男人維護婚姻的堅韌程度。
某順本以為“靠不住的男人們”,都會簽最短期的婚姻合同,但,很意外,不管風騷倜儻的花花大少,還是本分傳統的住家爺們,只要已婚的,大多選了“十年”。還有想一合同到底的,終身制,一輩子不改簽。盡管他們中的一些人有婚外性,或已然離婚,卻對婚姻仍然期許,這真叫某順開眼。剎那間俺對男人的前嫌都冰釋,有點崇拜中國爺們的思想境界了。男人希望有長久的牢固不破的婚姻關系,并非愛女人或愛家庭,而是懶得折騰。由此可見男人更容易妥協,姐妹們的仇啊恨啊眼淚啊,都收了罷,你家男人基本還是靠得住的。
男人們想一勞永逸,選擇連他們自己都嫌冗長的穩固婚姻,來規避進出圍城的精神與物質投入,這是典型的機會主義。你忘什么都可以,但千萬別忘了合同期還有苛刻的獎懲措施。假如再象今兒這樣隨意地肉體出軌、情感走穴,限期婚姻所附帶的嚴厲懲罰,要叫你從政治面貌到經濟生活,都淪陷到一無所有。而且,即便你足夠狡詐,逃避了懲戒,也可能中途碰上心儀的女子,卻不能單方面解除婚姻契約,因此錯過改弦更張的契機。白頭到老不難,難的是中途不跑神;當沒有離婚一說,而只能熬到合同完結才能結束婚姻,男人接受長達十年或終身的婚姻限期,肯定是高估了自家的品格和耐性,并忽略了荷爾蒙的存在。
長期合同執行難,簽個短期的好不好呢。若真有期限婚姻,只簽1年的,走一步看一步,如果有感情,再一年年續簽,甚至先短后長,牽手終老。這樣處理看似實惠,但問題依然存在:假如你這方在合同期末了還意猶未盡,想和對方繼續恩愛下去,而人家卻無此心,不成全你,咋辦捏?彼時長期合同的制約力就異常璀璨奪目了。而且,受限于短期婚姻,合同雙方都可能計算著分手倒計時,而努力把自家偽裝成超級好男跟好女,一旦合同完結,受假象蒙昧,續簽了長合同,怕是本性再難藏匿那么久,一旦暴露,剩下的日子可是難熬了。
某順自問,假如真有合同婚姻,俺會簽多久捏?十年還是一年?如果非得結婚,非得簽合同,俺保證要選最短期。半老女人某順已婚已育,家庭生計雖不至于沉重困頓,但也忙碌緊張。每每腰酸背疼地伺候完老的小的,疲憊不堪地倒在床上,還得計劃明天后天的家務次序,老公的脾氣孩子的頑劣,以及越來越令人焦躁的經濟形勢,它們輕易就擄去俺所有的快樂。正因為累著自己的累,才不想當“假如”出現,還輕易選擇婚姻。咱不簽合同,不要丈夫,不養孩子,也一樣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