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近日,某公司有對小情侶,因為女生喂男生吃玉米棒被攝像頭拍下,受到行政批評,繼而又因“辦公室秀恩愛對別人影響不好”而被公司勸退。事后,他們“報復性”地在公司親密拍照,令現場同事側目。網友紛紛感嘆:“這是用生命在秀恩愛啊!”
上圖:監控拍下女孩喂男友玉米;下圖:兩人被勸退后在公司拍親密照
不知道這對小情侶在公司秀恩愛的頻率有多高,尺度有多大。我覺得,如果秀得太過火的話,這樣的人的確不適合在公司工作,因為他們的行為會影響到其他人的工作效率。
這里會出現一句反駁:“他們沒有影響別人啊!”——但實際上,這是個誤解。怎么會“沒有影響”呢?從心理學的角度講,我們的“超我”是一定會受到影響的。
“超 我”是文明人心理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包含了規則和禁忌,是制約本能沖動,幫助人們融入社會的工具。其中,“禁忌”就包括了對“性”那些約定俗成的觀 念,比如:對一般人來說,性應該是私密的,不應該在公眾場合出現。我們也不應該“參與”到別人的親密關系之中,否則就變成群P了。
這些禁忌,隨著文化、教育進入到“超我”之中,成為我們行動的信條。如果禁忌受到挑戰,“超我”就會發出警告:“這是錯的!”這種警告會帶來不舒服的感覺——而且,“超我”是不分你我的,“我”做得不對,它要發言;別人做得不對,它照樣發言。
因此,在文明社會,公眾場合的“性”是容易讓人不舒服的——秀恩愛,恰好就是一種公開的、帶有性意味的行為,所以它老是被推上風口浪尖。
當然,秀得不過火,那是不要緊的。偶爾發個照片,牽牽手,頻率不高,尺度不大,一般人都能夠承受。但要是像“臺灣捷運情侶”那樣,當著整車乘客的面做不雅動作;或者沈陽地鐵情侶那樣,旁若無人忘情擁吻揉胸,這種秀法就容易招人恨了。
因為,一來,頻繁大尺度地秀恩愛,意味著對禁忌持續而強烈的挑戰,會讓“超我”不斷發出警告,亮起紅燈,導致別人長時間不舒服;二來,這也意味著一種“強迫”,因為周圍的人往往不得不看,就好像被強行拉入了性愛場景中,帶來一種被強迫的意味。
這種秀法,如果放在辦公室,就會持續挑戰主流人群心中的禁忌,導致大部分人的精力都被吸引,不知不覺就把工作給冷落了。如果公司有這樣的情侶,肯定拖低團隊效率。
對于老板來說,這還了得?畢竟,公司招人,要的是賣力,不是賣騷。被辭退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