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細則
北京中關村[0.00% 資金 研報]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常設專門工作機構,負
責制定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股權激勵方案和考核標準并進行
考核工作。向董事會報告,對董事會負責。
第三條 本細則所稱薪酬指公司以貨幣形式發放的酬金,包括年薪、
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本細則所稱股權激勵是指公司以本公司股票為標
的,對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施的中長期激勵。
第四條 本細則所稱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級管理
人員指:公司總裁、副總裁、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及由總裁提請董事
會認定的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五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成員由五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三
名。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設協理三名,由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人力資源總
監擔任,協助該委員會工作,但不具備表決權。
第六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
或者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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