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
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
公司、中關村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 2017 年
度第七次臨時會議及第六屆監事會 2017 年度第四次臨時會議,審議通
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議案》,公
司使用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
4,299.088284 萬元,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投入和置換情況概述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 證監許可 [2016]2979 號)核準,
本公司由主承銷商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
行的方式,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 78,280,042
股,發行價為每股人民幣 9.07 元,共計募集資金 709,999,980.94 元,扣
除承銷和保薦費用 8,619,999.77 元后的募集資金為 701,379,981.17 元,
已由主承銷商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匯入本公司募
集資金監管賬戶。另減除登記費、招股說明書公告費、律師費、會計師
費等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新增外部費用 1,468,280.04 元后,公
司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 699,911,701.13 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
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由其出具《驗資報告》
(中興華驗字(2017)第 010009 號),報告全文詳見 2017 年 2 月 15 日
第 1 頁
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公告 共 5 頁
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 2017 年 2 月 20 日,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之
“與軍科院毒物藥物研究所共建藥物代謝平臺”、“鹽酸苯環壬酯片和鹽
酸納曲酮片增加新適應癥項目”、“山東華素原料藥及固體口服制劑生產
線建設”,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投資金額
為人民幣 4,299.088284 萬元,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金額為
4,299.088284 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自籌資金實際 占總投資的
項目名稱 總投資額
投入金額 比例(%)
與軍科院毒物藥物研究所共建藥物代謝平臺 2,100.89 1,339.276504 63.75
鹽酸苯環壬酯片和鹽酸納曲酮片增加新適應癥項目 4,950.00 217.255200 4.39
山東華素原料藥及固體口服制劑生產線建設 9,422.04 2,742.55658 29.11
合計 16,472.93 4,299.088284 26.10
二、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的實施
本公司《2015 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預案》等相關發行申請文件
中披露的募集資金項目、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及募集資金置換先期投入內
容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序號 用途 金額
1 償還控股股東國美控股借款本金 19,000.00
償還中關村建設非經營性占款(專項用于其償還銀行貸
2 14,000.00
款并解除擔保)
3 與軍科院毒物藥物研究所共建藥物代謝平臺 2,100.89
4 鹽酸苯環壬酯片和鹽酸納曲酮片增加新適應癥項目 4,950.00
5 收購子公司山東華素少數股東權益 1,500.00
6 山東華素原料藥及固體口服制劑生產線建設 9,422.04
7 華素制藥品牌建設 18,000.00
8 補充流動資金 2,027.07
募集資金到位后,如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實際募集資金凈額低于募集資金擬投
入金額,不足部分公司將通過自籌資金解決。在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到位之前,
第 2 頁
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公告 共 5 頁
公司可以根據項目需要以自籌資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資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換。
公司本次置換金額與發行申請文件中的內容一致,置換時間距離募
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六個月。上述事項已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 2017
年度第七次臨時會議、第六屆監事會 2017 年度第四次臨時會議審議通
過,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會計師及保薦機構均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
的明確意見。
公司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的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符合《上
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
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公司募集資金管
理制度》等相關規定,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成本,不存
在變相改變公司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
進行。
三、前次以自籌資金先期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已置換情況
截至 2017 年 2 月 15 日,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之
“償還中關村建設非經營性占款(專項用于其償還銀行貸款并解除擔
保)”、“收購子公司山東華素少數股東權益”,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
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投資金額為人民幣 15,500.00 萬元。
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 2017 年度第二次臨時會議、第六屆監事會
2017 年度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金額
為 15,500.00 萬元,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會計師及保薦機構均對該
事項發表了同意的明確意見。上述事項詳見公司 2017 年 2 月 25 日相關
公告。
四、專項意見說明
(一)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 公司以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募集資金4,299.088284萬
元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
第 3 頁
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公告 共 5 頁
符合維護公司發展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
東利益的情況。
公司已聘請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募投項目實際
使用自籌資金情況進行了專項審核,保薦機構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亦
出具專項核查意見,該事項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
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規范運作指引》、《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會議審議及表
決程序合法有效。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
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
獨立董事意見全文詳見同日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
(二)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本次置換有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募集資金的
使用沒有與募投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
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
審議程序符合相關規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
自籌資金。
(三)會計師專項審核意見
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興華核字(2017)
010126 號《關于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
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鑒證報告》 認為:中關村公司管理層編制的《以
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專項說明》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如實反映了中關村公司
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實際情況。
報告全文詳見同日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四)保薦機構意見
保薦機構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經核查后認為:
1、中關村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
第 4 頁
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公告 共 5 頁
事項已經中關村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已發表明確同意的
獨立意見,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鑒證報告,已
經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
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
范運作指引》等有關規定。
2、興業證券對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
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自籌資金無異議。
報告全文詳見同日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五、備查文件
1、第六屆董事會 2017 年度第七次臨時會議決議;
2、第六屆監事會 2017 年度第四次臨時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意見;
4、注冊會計師專項鑒證報告;
5、保薦機構意見。
特此公告
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 O 一七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