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的馬女士最近經歷了一場“留學噩夢”,未獲得夢想中的博士學位,一怒之下將留學中介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該公司向其返還學費、注冊費等共計35萬元。今天(9日)海淀法院透露,一審判決被告公司返還馬女士學費等15萬余元。
馬女士訴稱,為了能夠出國深造,她于2009年與北京海淯泓立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出國留學協議,約定由該公司負責幫助馬女士取得菲律賓布拉卡國立大學的碩士入學資格和菲律賓卡昂國立大學博士入學資格,并分別獲得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她為此支付了報名費、學費等費用15萬余元。
但馬女士到了菲律賓后,發現海淯泓立公司并未帶她到合同約定的大學就讀,而是去了一家私人的商學院,并以碩士學位造假為由要求額外支付高昂的碩士學費且阻撓她回國。后馬女士幾經周折在額外支出大量錢財后終回國內,但并未獲得心儀的博士學位。
發現被騙后,她欲找海淯泓立公司討要說法,但發現當初簽訂合同的地方已人去樓空,且公司也變更為力天永泰(北京)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庭審中,因被告力天永泰公司經法院公告傳喚但無正當理由未出庭應訴,法院依法缺席審理。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公司股權轉讓及更名后,相應權利義務應當由更名后的公司予以承繼,故力天永泰公司應當承繼海淯泓立公司的相關權利義務。而依據馬女士與海淯泓立公司簽訂的協議約定,在馬女士未取得博士學位的情況下,海淯泓立公司應當向其返還依據合同收取的報名費、學費等費用。最后,法院判決力天永泰公司向馬女士返還人民幣15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