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市民在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時,不用再自己時時惦記著到法院詢問進展了。市高級人民法院日前發布的《關于主動反饋執行進展情況的若干規定》,要求負責執行案件的法官定期、主動向申請執行的市民說明辦案進程與情況。
據市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張美欣介紹,執行進展情況主動反饋機制是指立案執行屆滿一定時間后,由執行法院在規定期限內主動向申請執行人反饋執行進展情況,并聽取其意見和建議。執行法院還須將反饋情況記載入卷,并及時、準確地錄入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執行日志,成為上級法院評查執行案件時的基本內容之一,納入年終考評范圍。
與以往的執行公開制度相比,這一新機制從“坐等申請人上門查詢”變為法官及時、主動向當事人告知案件執行的相關情況;通過雙向交流,在讓當事人知道“法院已經做了什么”的同時,也讓法院知道“當事人希望法院做什么”。
今年4月29日,本市法院推出了20項反規避執行措施。截至目前,本市法院已對4826件案件采取了財產保全措施,涉及當事人5943人,保全的財產價值53.7億余元;182名“老賴”被限制高消費、224名“老賴”被限制出境。高效的執行力度使得敢當“老賴”的當事人有所減少。今年前三季度,本市法院共新收執行案件74428件,同比下降10.6%;結案率達到77.85%,同比上升3個百分點。由于“老賴”們觸犯“限高令”多表現為乘機外出,本市法院系統正在與民航系統開展聯動機制建設。
另外,隨著遠郊區縣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在建或已建工程量大大提高,農民工申請討薪執行的案件也日漸上漲,成為遠郊區縣基層法院辦理執行案件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