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然而,一對開發商夫婦伙同北京市懷柔區楊宋鎮梭草村的2名村干部,將原屬于村集體的170多畝土地進行違法建設,然后以租代售進行牟利,非法所得總計超過4100余萬元。目前,涉案的開發商夫婦和2名村干部因觸犯刑律已經受到法律制裁。
2005年初,王某經人介紹認識了時任梭草村黨支部書記的缐某,二人就王某承租梭草村東頭的一塊荒地搞生態園達成初步意向。2005年6月6日,王某以北京伍陸風情生態種植園有限公司的名義與梭草村經濟合作社代表缐某和張某(時任梭草村經濟合作社社長)就村東的沙坑地建設“伍陸風情園”簽訂了《土地租賃合同》。
合同約定,王某承租梭草村村東近500畝荒地(后經實際測量約300畝),可在土地上建筑高檔大棚和木屋,經營種植業、旅游農業、住宿、餐飲娛樂等,有效期30年。
2005年7月,王某找來施工隊開始施工。剛開始,王某讓工人建起了兩個陽光大棚及聯體平房。陽光大棚建成后,王某便讓施工隊開始大量建設仿古風格的三合院別墅,而項目的名稱也由“伍陸風情園”搖身一變成為一個頗具誘惑力的名字——“水岸江南”。
從2005年7月到2009年9月,王某先后分兩期在梭草村村東土地上建設陽光棚中式平房18套,仿古三合院63套,附屬平房1棟,違法建筑面積共計74.25畝。
在時任梭草村黨支部書記缐某等人的“鼎力支持”下,王某開始委托營銷代理機構,對外發布“售樓”信息,并且設立售樓處開展“售樓”業務。
除了銷售房屋外,王某還于2007年底開始,將租賃的部分土地(占地面積98.33畝)劃分成67個空白地塊,作為項目三期,與梭草村合作對外招租。
北京市懷柔區法院審理查明,到案發時,王某、缐某等人共將68套仿古三合院、陽光棚中式平房的地上物所有權和50年土地使用權、收益權以及67塊空白地塊50年土地使用權、收益權非法轉移給121人,王某夫婦在該項目中非法所得4017萬余元,梭草村經濟合作社從該項目中非法所得110萬元。
據了解,政府相關部門也曾多次叫停“伍陸風情園”這一項目,該項目甚至被國土資源部列為全國掛牌督辦案件之一。從2006年5月到2009年8月,楊宋鎮政府共向“伍陸風情園”項目方發出了12份停工通知,而項目方對此置若罔聞。
直到2009年9月2日,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懷柔分局二度下達《責令改正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通知書》,這項工程才最終停下來。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的鑒定結論顯示,“伍陸風情園”項目違法建設及劃分空白地塊占地面積共計172.58畝,涉案土地中非農建設的74.25畝土地已嚴重損壞,難以恢復原地貌。
最終,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一審以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分別判處王某、姚某夫妻二人有期徒刑3年半和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2.5萬元;缐某、張某犯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5萬元。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研究室負責人祝興棟表示,希望這起案件能給那些依靠賣地發財的村干部帶來警示,同時也給屢禁不止的“小產權房”建設敲響一個警鐘。
這是尚未拆除的三合院別墅(11月21日攝)。
生態園“變身”仿古別墅的背后——北京懷柔“伍陸風情園”非法用地案調查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然而在北京市懷柔區楊宋鎮,2名村干部將原屬于村集體的170多畝土地,伙同一對開發商夫婦進行違法建設,然后以租代售牟利,非法所得超過4100萬元。
目前,涉案的開發商夫婦和2名村干部因觸犯法律已經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案件反映的問題仍令人深思。
生態園“變身”仿古別墅 2005年初,黑龍江人王某經人介紹,認識了時任梭草村黨支部書記缐某,二人就王某承租梭草村東頭的一塊荒地搞生態園達成了初步意向。不久,缐某就召集村“兩委”成員開會,有人提出“怕上當,會破壞土地”,缐某解釋,這個項目既能解決村民就業,又能增加村里收入,“兩委”成員于是表決一致通過。
2005年6月6日,王某以北京伍陸風情生態種植園有限公司的名義與梭草村經濟合作社代表缐某和張某(時任梭草村經濟合作社社長)就村東的沙坑地建設“伍陸風情園”簽訂了《土地租賃合同》。
合同約定,王某承租梭草村村東近500畝荒地(后經實際測量約300畝),可在土地上建筑高檔大棚和木屋,經營種植業、旅游農業、住宿、餐飲娛樂等,有效期30年,平地每年租金為300元/畝,沙坑地每年租金為110元/畝。
而就在協議簽訂之時,這家“北京伍陸風情生態種植園有限公司”其實尚未成立,直到2005年10月,才由王某和其妻子姚某(后離婚)共同出資50萬元取得營業執照。而通過北京工商管理系統查詢,這家公司經營范圍為開發花卉苗木、荒山綠化等,并無房產開發一項。
2005年7月,王某找來建筑商開始施工。剛開始,王某讓建筑商建起了兩個陽光大棚及聯體平房。不過,在梭草村黨支部一位支委看來,這兩個陽光大棚不過是“象征性”的。陽光大棚建成后,王某便讓建筑商開始大量建設仿古風格的三合院別墅,而項目的名稱也由“伍陸風情園”搖身一變成為一個頗具誘惑力的名字——“水岸江南”。
從2005年7月到2009年9月,王某先后共分兩期在梭草村村東土地上建設陽光棚中式平房18套,仿古三合院63套,附屬平房1棟,違法建筑面積共計74.25畝。
村干部為開發商牟利大開方便之門 就在一座座三合院建好后,王某開始謀劃對外招租。由于客戶擔心以后有問題找不到開發商,所以不愿和他簽合同。王某于是在2006年7月向缐某和張某提出,希望以村里的名義與客戶簽訂合同,每簽一份合同,王某給村里1萬元。此外,王某還提出在原有的30年租期的基礎上再續租20年。
隨后,缐某再次組織村“兩委”成員開會,討論王某的兩項提議,而“兩委”成員再次一致通過。2006年8月20日,王某以其公司的名義與梭草村經濟合作社為此訂立了《補充協議》,約定雙方合作招租,而王某的兩項提議被寫入其中。
值得注意的是,梭草村在與王某簽訂土地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后,并未按照我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報送其所在的楊宋鎮政府批準。
在梭草村的“鼎力支持”下,王某開始委托營銷代理機構,通過互聯網、手機短信、報紙等形式,對外發布“售樓”信息,并且設立3個售樓處開展“售樓”業務。據姚某稱,一期房屋價格在20萬元至30萬元之間,二期是40萬元至60萬元,租期均為50年。
除了銷售房屋,王某還于2007年底開始,將租賃的部分土地(占地面積98.33畝)劃分成67個空白地塊,作為項目三期,與梭草村合作對外招租,這些地塊按面積收費,最低價格為10萬元。
據梭草村會計張某介紹,客戶支付的款項并不交給村里,而是通過銷售部門打入姚某的賬戶。每租出一套房,村里提取1萬元,并負責為客戶開具收據,并蓋梭草村經濟合作社的財務專用章。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到案發時,王某、姚某、缐某、張某4人共將68套仿古三合院、陽光棚中式平房的地上物所有權和50年土地使用權、收益權以及67塊空白地塊50年土地使用權、收益權非法轉移給121人,王某、姚某2人在該項目中非法所得共計4017萬余元,梭草村經濟合作社從該項目中非法所得110萬元。
監管部門屢屢叫停被當“耳邊風” 2010年5月4日,在國土資源部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北京市懷柔區楊宋鎮“伍陸風情園”等4處違法項目被列為全國掛牌督辦的4個案件之一。2010年5月31日,“伍陸風情園”二期32套仿古三合院被依法強制拆除。
事實上,政府相關部門此前已經多次叫停“伍陸風情園”這一項目,但收效甚微。從2006年5月到2009年8月,楊宋鎮政府共向“伍陸風情園”項目方發出了12份停工通知,而項目方對此置若罔聞。
王某供述,2007年3月,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懷柔分局約其談話,當他找到缐某等人,對方告訴他,“先停停,等風聲過去再建”。停工一個月后,缐某又通知他開工。
直到2009年9月2日,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懷柔分局二度下達《責令改正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通知書》,這項工程才最終停下來,而此時造成的損害已經覆水難收。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的鑒定結論顯示,“伍陸風情園”項目違法建設及劃分空白地塊占地面積共計172.58畝,涉案土地中非農建設的74.25畝土地已嚴重損壞,難以恢復原地貌。
2011年9月1日,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一審對此案作出判決,王某、姚某犯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分別被判處三年半和三年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人民幣102.5萬元;缐某、張某犯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5萬元。據法院介紹,缐某和張某由此成為北京市首例因占用農用地被追究刑責的“村官”,而楊宋鎮的一位副鎮長也因為監管不力被免職。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然而,一對開發商夫婦伙同北京市懷柔區楊宋鎮梭草村的2名村干部,將原屬于村集體的170多畝土地進行違法建設,然后以租代售進行牟利,非法所得總計超過4100余萬元。目前,涉案的開發商夫婦和2名村干部因觸犯刑律已經受到法律制裁。 2005年初,王某經人介紹認識了時任梭草村黨支部書記的缐某,二人就王某承租梭草村東頭的一塊荒地搞生態園達成初步意向。2005年6月6日,王某以北京伍陸風情生態種植園有限公司的名義與梭草村經濟合作社代表缐某和張某(時任梭草村經濟合作社社長)就村東的沙坑地建設“伍陸風情園”簽訂了《土地租賃合同》。 合同約定,王某承租梭草村村東近500畝荒地(后經實際測量約300畝),可在土地上建筑高檔大棚和木屋,經營種植業、旅游農業、住宿、餐飲娛樂等,有效期30年。 2005年7月,王某找來施工隊開始施工。剛開始,王某讓工人建起了兩個陽光大棚及聯體平房。陽光大棚建成后,王某便讓施工隊開始大量建設仿古風格的三合院別墅,而項目的名稱也由“伍陸風情園”搖身一變成為一個頗具誘惑力的名字——“水岸江南”。 從2005年7月到2009年9月,王某先后分兩期在梭草村村東土地上建設陽光棚中式平房18套,仿古三合院63套,附屬平房1棟,違法建筑面積共計74.25畝。 在時任梭草村黨支部書記缐某等人的“鼎力支持”下,王某開始委托營銷代理機構,對外發布“售樓”信息,并且設立售樓處開展“售樓”業務。 除了銷售房屋外,王某還于2007年底開始,將租賃的部分土地(占地面積98.33畝)劃分成67個空白地塊,作為項目三期,與梭草村合作對外招租。 北京市懷柔區法院審理查明,到案發時,王某、缐某等人共將68套仿古三合院、陽光棚中式平房的地上物所有權和50年土地使用權、收益權以及67塊空白地塊50年土地使用權、收益權非法轉移給121人,王某夫婦在該項目中非法所得4017萬余元,梭草村經濟合作社從該項目中非法所得110萬元。 據了解,政府相關部門也曾多次叫停“伍陸風情園”這一項目,該項目甚至被國土資源部列為全國掛牌督辦案件之一。從2006年5月到2009年8月,楊宋鎮政府共向“伍陸風情園”項目方發出了12份停工通知,而項目方對此置若罔聞。 直到2009年9月2日,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懷柔分局二度下達《責令改正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通知書》,這項工程才最終停下來。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的鑒定結論顯示,“伍陸風情園”項目違法建設及劃分空白地塊占地面積共計172.58畝,涉案土地中非農建設的74.25畝土地已嚴重損壞,難以恢復原地貌。 最終,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一審以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分別判處王某、姚某夫妻二人有期徒刑3年半和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2.5萬元;缐某、張某犯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5萬元。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研究室負責人祝興棟表示,希望這起案件能給那些依靠賣地發財的村干部帶來警示,同時也給屢禁不止的“小產權房”建設敲響一個警鐘。 這是部分違法建筑被拆除后,下面的土地已經遭到嚴重損壞(11月21日攝)。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然而,一對開發商夫婦伙同北京市懷柔區楊宋鎮梭草村的2名村干部,將原屬于村集體的170多畝土地進行違法建設,然后以租代售進行牟利,非法所得總計超過4100余萬元。目前,涉案的開發商夫婦和2名村干部因觸犯刑律已經受到法律制裁。 2005年初,王某經人介紹認識了時任梭草村黨支部書記的缐某,二人就王某承租梭草村東頭的一塊荒地搞生態園達成初步意向。2005年6月6日,王某以北京伍陸風情生態種植園有限公司的名義與梭草村經濟合作社代表缐某和張某(時任梭草村經濟合作社社長)就村東的沙坑地建設“伍陸風情園”簽訂了《土地租賃合同》。 合同約定,王某承租梭草村村東近500畝荒地(后經實際測量約300畝),可在土地上建筑高檔大棚和木屋,經營種植業、旅游農業、住宿、餐飲娛樂等,有效期30年。 2005年7月,王某找來施工隊開始施工。剛開始,王某讓工人建起了兩個陽光大棚及聯體平房。陽光大棚建成后,王某便讓施工隊開始大量建設仿古風格的三合院別墅,而項目的名稱也由“伍陸風情園”搖身一變成為一個頗具誘惑力的名字——“水岸江南”。 從2005年7月到2009年9月,王某先后分兩期在梭草村村東土地上建設陽光棚中式平房18套,仿古三合院63套,附屬平房1棟,違法建筑面積共計74.25畝。 在時任梭草村黨支部書記缐某等人的“鼎力支持”下,王某開始委托營銷代理機構,對外發布“售樓”信息,并且設立售樓處開展“售樓”業務。 除了銷售房屋外,王某還于2007年底開始,將租賃的部分土地(占地面積98.33畝)劃分成67個空白地塊,作為項目三期,與梭草村合作對外招租。 北京市懷柔區法院審理查明,到案發時,王某、缐某等人共將68套仿古三合院、陽光棚中式平房的地上物所有權和50年土地使用權、收益權以及67塊空白地塊50年土地使用權、收益權非法轉移給121人,王某夫婦在該項目中非法所得4017萬余元,梭草村經濟合作社從該項目中非法所得110萬元。 據了解,政府相關部門也曾多次叫停“伍陸風情園”這一項目,該項目甚至被國土資源部列為全國掛牌督辦案件之一。從2006年5月到2009年8月,楊宋鎮政府共向“伍陸風情園”項目方發出了12份停工通知,而項目方對此置若罔聞。 直到2009年9月2日,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懷柔分局二度下達《責令改正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通知書》,這項工程才最終停下來。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的鑒定結論顯示,“伍陸風情園”項目違法建設及劃分空白地塊占地面積共計172.58畝,涉案土地中非農建設的74.25畝土地已嚴重損壞,難以恢復原地貌。 最終,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一審以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分別判處王某、姚某夫妻二人有期徒刑3年半和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2.5萬元;缐某、張某犯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5萬元。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研究室負責人祝興棟表示,希望這起案件能給那些依靠賣地發財的村干部帶來警示,同時也給屢禁不止的“小產權房”建設敲響一個警鐘。 這是尚未拆除的別墅區大門緊鎖(11月21日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