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正式印發《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環境保護“十二五”發展規劃》(簡稱《規劃》),對交通運輸污染防治、生態保護、資源節約、環保管理和科研等領域進行了統籌規劃,并提出了保障規劃實施的政策措施。行業環保監管將涵蓋交通規劃、基礎設施建設與養護管理、客貨運輸等所有環節。
營運車船污染物排放將比“十一五”末降低20%
《規劃》提出,到2015年,實現公路水路交通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資源集約利用與生態保護取得實質性突破,污染事故應急處置能力進一步提升,行業環境保護管理體系基本健全,行業環保科技支撐能力顯著增強。
在交通環境污染控制方面,到2015年,營運車輛單位運輸周轉量的碳排放量比2005年降低11%,營運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的碳排放量比2005年降低16%;化學需氧量(COD)、總懸浮顆粒物(TSP)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比“十一五”末降低20%。
污染事故應急處置能力進一步提升,建成覆蓋全國沿海和主要內河水域的船舶溢油及危化品泄漏應急設備物資儲備體系。沿海重點水域形成應對1000噸以上水上溢油事故的應急能力,一般港口水域形成應對200噸到500噸水上溢油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
推進重大基礎設施生態修復
根據《規劃》,“十二五”期間,資源集約利用與生態保護將取得實質性突破,相比“十一五”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養護及運營過程中產生的污水、廢舊瀝青、疏浚土等的回收利用率顯著提高;形成生態型公路和港口工程規范,并逐步得到推廣;初步形成統籌協調、科學安排的區域性重大基礎設施生態修復計劃并開始推進實施。
交通運輸部門將研究制定生態型公路、港口、航道工程的技術指南,逐步建立生態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激勵機制。實施動物通道、濕地連通、人工魚礁等生態保護工程,降低工程建設對生態系統的擾動。繼續加強工程建設臨時用地生態恢復工作。在沿海圍填海規模和內河航道建設等水運工程較為集中的區域范圍內,開展生態修復工作。結合道路養護和國道改造工程,針對穿越或靠近生態敏感區的路段,開展生態修復工作。
為實現《規劃》目標,交通運輸部門將強化行業環境保護監管,建立健全管理體制和機制,加強政策支持與引導。“十二五”期,公路水路交通環保監管體系建設將重點集中在行業環境監測網絡和統計平臺建設兩個方面,初步形成布局科學、層次合理的交通運輸環境監測網絡,基本掌握全國沿海、內河主要港口及國家高速公路重點路段的環保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