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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回應iPad商標糾紛

2012-04-26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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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就2011年中國知識產權發展狀況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付雙建首次公開回應對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的商標糾紛的看法。付雙建說,根據中國《商標法》的規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標的合法注冊人。此案目前正在司法訴訟程序中,在法院終審判決后,工商部門將對此案依法處理。

    付雙建表示,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關于iPad商標轉讓的糾紛案自己也很關注,“我也幾乎每天都在登錄,在搜索,看看到底有一些什么問題。”這個案件廣東省高院在2月29日公開開庭審理,到目前還沒有宣判。

    “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標的合法注冊人。”在解釋這一看法時,付雙建表示:“我們認為:根據我國《商標法》第39條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或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且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轉讓商標經過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于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據記者向深圳唯冠方面了解,上述法定程序蘋果公司并未完成。對此,蘋果方面未予置評。

    付雙建強調,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商標轉讓合同糾紛爭議案件,目前正在司法訴訟程序中。由于這個案件的影響大,且法院的終審判決直接影響iPad商標的權利歸屬,工商部門將慎重穩妥處理此案,“一些地方工商局接到深圳唯冠的投訴依法進行了立案,現在仍處在調查取證階段。在法院終審判決后,工商部門將對此案依法處理”。

    昨天,深圳唯冠代理律師馬東曉表示已注意到來自官方的上述說法。他再次強調:“深圳唯冠一直都擁有合法的iPad商標注冊權。”但他表示,根據廣東高院的要求,不能透露關于案件審理過程中的情況。

    唯冠創始人楊榮山昨天透露,深圳唯冠一直都在試圖與蘋果公司達成和解,但是也不排除案件將第二次開庭審理。與此同時,唯冠方面已向美國法院提交了起訴書,指控蘋果公司在商標轉讓中存在欺詐和不公平競爭行為。“不出意外的話,下周美國法院將對此展開一次聽證。”

    相關新聞

    蘋果商店出售

    侵權作品屬實

    昨天,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表示,最近一些權利人,主要是一些著名的作家和出版單位,反映蘋果商店出售的由作品編輯成應用程序的軟件中,有一些未經授權的作品。經初步調查,反映的情況是屬實的。

    “一些著名作家和權利人反映,蘋果公司在蘋果商店銷售的產品是中文的,但是卻要求這些權利人使用英文投訴。因為在中國的蘋果公司處理不了這個問題,必須交由美國蘋果總部來處理。”閻曉宏說:“我們希望蘋果公司重視這個問題,也重視中國市場,對反映的問題應該有積極的回應措施。”

    閻曉宏表示,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在接到投訴,即權利人向蘋果發出通知稱蘋果商店里有的作品未經許可后,蘋果公司就應該在最快的時間里移除這些作品。如果不能做到的話,按照中國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蘋果公司有間接的責任和連帶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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