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等紅燈的時候,公交司機也不能看手機短信。如果違規要受罰,滿兩次司機將面臨“停職”,需接受1至6個月再培訓后才有望重新上崗。
昨日起,公交第一客運公司邀請東城交通支隊的民警為司機代表講出行,發放安全承諾卡。該公司的17支車隊、3700余名駕駛員將接受文明駕駛方面的培訓和考核。
培訓內容主要包括自覺摒棄“十大交通陋習”和“十大危險駕駛行為”。這是公交部門通過摸底,最終確定公交車運行過程中最容易出現的安全隱患。其中既包括車容不整、亂鳴笛等“小毛病”,也包括闖紅燈、超速行駛等惡性行為。
一旦司機觸犯這些行為,將接受不同等級的處罰。“我們內部也有每年12分的考核標準。”客一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部長劉新建說,“每一項陋習都對應相應的扣分標準。”
以駕駛員看手機為例。即使是在等紅燈時,司機也不允許查看短信或者接打電話。劉新建說:“違規一次扣6分,如果出現2次,駕駛員除了要接受經濟處罰外,還要接受1至6個月的重新培訓,考核合格后才可以再上崗。”
記者發現,在公交部門總結的雙“十大”中,有一些存在“擦邊球”的可能。比如駕駛員應杜絕行車斗氣一項,就很難界定。“一般是從嚴管理。”劉新建解釋,公交車與社會車輛錯車時要盡量禮讓,不能故意阻礙對方正常行駛。“如果有的公交車故意繞到社會車輛前猛踩剎車,即使沒有發生交通事故,該司機也會受到處罰”。
隨著培訓逐漸進行,客一分公司將采取“人防”、“機防”兩種措施,加大對路面動態監控力度。“如果市民在路上發現司機有違規的行為,也可以撥打96166熱線或者公交車廂內的電話舉報。”劉新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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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危險駕駛行為
酒后開車,開帶病車;闖紅燈;路口搶行;超速行駛;疲勞、帶病駕駛;開車打手機;行車斗氣;截頭進站,出站搶行;同行業追尾;違反高速公路行駛規定。
十大交通“陋習”
強行超車,強行并線;加塞搶行,不按標志標線行駛;不禮讓斑馬線;車容不整;亂鳴笛;違反規定占用應急車道;發生輕微事故不挪車;不按規定進出站;不按規定使用公交專用車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