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0)日,犯罪嫌疑人馬某在法庭上受審,其被控非法獲取購物卡,破解卡密碼消費。
今年21歲的青年馬維維(化名)被控非法獲取網絡商城儲值卡信息,將卡內金額進行消費和銷售,涉案金額13萬余元。
昨天(10日)上午,馬維維在東城法院受審。庭審上,被控“黑客”的他自稱只是“黃牛”,稱非法獲取的卡號和密碼均由上家提供,自己只是倒買倒賣賺取差價。
檢方指控
非法獲卡 破密碼消費13.58萬
2014年11月28日,北京中金安泰商業服務有限公司技術總監廖某到公安機關報案,70多名客戶投訴稱自己購買的中欣卡在中欣商城被他人盜刷,損失10余萬元。
據悉,中欣卡是中金安泰公司自己發行的一購物卡,具有實體購物卡的功能,卡的背面有6位數字密碼,結合中欣卡的卡號和密碼,可在公司旗下的購物網站中欣商城進行購物消費。
經公司技術部查詢,涉及被盜刷的中欣卡共200余張,金額17萬余元。技術部分析,疑是儲存中欣卡卡號和密碼數據庫被入侵,中欣卡卡號密碼文件被竊取。
偵查機關通過對被盜刷中欣卡的可疑訂單入手,鎖定嫌疑人馬維維,并于2014年12月8日將其抓獲。
經查,馬維維的電腦中有一份含有4400余條中欣卡卡號和MD5值(對卡密碼加密的設置,破解后可獲密碼)的文件。經與中欣商城公司比對,4400余條信息均為該公司被竊取的信息。
此外,偵查機關還在馬維維的電腦上發現100余條訪問破解密碼網站的瀏覽記錄。
偵查機關對馬維維手機調取記錄發現,該號碼接受過中欣商城發送的京東電子碼及買家發送的收貨地址的短信。
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10月至11月,馬維維非法獲取大量中欣卡的卡號和MD5值,利用互聯網破解了卡密碼,后使用以上卡的卡號和密碼在中欣商城為手機充值話費,購買中石化充值卡等實體卡和京東卡等電子卡(券),消費金額共13.58萬元。
檢方認為,馬維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且數額巨大,應以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
被告人稱屬正常消費 只賺差價
昨天上午9時30分,馬維維被帶入法庭。手中攥著多張打印好的發言內容,當庭發言時不時展開看看。
“我沒有犯盜竊罪,也沒有非法獲取,這些卡都是我買別人的,我花了錢。”昨日,馬維維稱,自己并未竊取中欣卡的賬號和密碼,自己只是從上家張某處低價買來中欣卡賬號密碼后,在商城購買充值卡、京東卡等儲值卡后再賣給下家賺取差價。
馬維維認為,上網上收一些卡去賣很正常。堅稱自己從未進入過中欣商城后臺,也未竊取過相關信息。
他稱,自己與上家張某商定價格后,張某通過QQ發給其一個帶有中欣卡賬號+密碼或賬號+MD5值的文本,其通過這些信息進入商城買儲值卡后,再出售給網上找來的買家。
雖然自稱是“黃牛”,但其在公安部門的供述顯示,馬某某的多個QQ密碼均含“我是黑客”的拼音。
但馬維維口中的“上家”張某否認與他相識,并稱對中欣商城沒有印象。張某稱,行業內為他人提供商城卡的行為俗稱“黑產”,因涉及違法犯罪,他未參與。
本案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