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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名紅通嫌犯受審 涉嫌挪用千萬公款

2016-07-07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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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名紅通嫌犯受審認罪 涉嫌挪用千萬公款炒股

  昨日,孫新在二中院受審。曾為北京市新聞出版局出納的孫新,被控7年間挪用公款2200余萬元,用于炒期貨。

北京首名紅通嫌犯受審認罪 涉嫌挪用千萬公款炒股

  ▲2015年6月8日,逃亡境外7年之久的孫新從柬埔寨被押解回國,成為“紅色通緝令”中首個歸案的北京被通緝人員。

  7年前,曾是北京市新聞出版局出納員的孫新,揣著出逃時匆忙取出的57萬多公款,自深圳羅湖口岸出境,輾轉逃至柬埔寨和泰國。直到去年6月,當 柬埔寨和中國警察敲開其暫住地的門時,他知道,“一直等待的這一刻”終于來了。孫新也成為“天網”行動公布百人紅色通緝令后,北京市首個落網的“紅通”人 員。

  昨天上午,這位曾在7年任職期間挪用2200余萬公款用于炒期貨,卻持續虧空的出納人員在市二中院受審,檢方指控其犯挪用公款罪和貪污罪。“我淪落至此是咎由自取”,對于恐懼和孤獨縈繞的那2000多天,孫新坦言自己過得十分落魄,最難過的時候,填飽肚子都成了問題。

  7年挪走2200余萬公款

  孫新今年46歲,北京人,1996年起在新聞出版局工作,案發時任主任科員,后被免職。

  檢方指控,孫新于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間,利用擔任原北京市新聞出版局財務出納,負責收支公款、保管銀行預留印鑒、支票等單位財務手 續以及領取銀行對賬單等職務便利,將單位公款共計人民幣2200余萬元轉入其控制的個人證券賬戶,用于證券交易,并先后歸還人民幣472.46萬元,其余 人民幣1802.72萬元尚未歸還。

  因被免去出納職務,孫新于2008年1月至3月仿造了銀行協定存款合同、協定存款賬戶對賬單等交接材料,并與同事孫某完成了工作交接。同年10 月21日,單位辦理銀行業務時發現協定存款賬戶已銷戶,要求孫新到單位說明情況,當日至23日,孫新從其控制的用于證券交易的銀行卡中取出公款共計 57.32萬元,并攜帶潛逃境外。

  檢方認為,孫新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巨大不退還,并攜帶挪用的公款潛逃,應以挪用公款罪、貪污罪追究刑事責任。

  昨日上午9點半,身穿灰色T恤、黑褲子的孫新被法警帶入法庭。與去年回國時相比,孫新看起來胖了一些,進入法庭時,他面色凝重,一直低著頭。“我沒有什么特別好說的,同意起訴書指控的事實。” 對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孫新表示沒有異議。

  稱挪用公款堵證券虧空

  孫新受審時稱,自己任職期間負責保管單位財務章、人名章、管理支票及記賬等工作。因做證券交易出現虧損,他決定挪走公款補虧空,待盈利后再把錢還回來。

  檢方介紹,孫新共挪走的2200余萬公款,分3次轉入其實際控制的公司名下,用于14個證券賬戶。檢方還當庭出示了孫新操作的西北證券、民族證券、首創期貨等14個證券賬戶,交易明細顯示,孫新的賬戶共轉入6000余萬,轉出4800余萬,虧損1240萬余元。

  2008年3月,因工作輪崗,孫新與同事完成工作交接,為掩蓋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實,孫新仿造了一個協定存款銀行單據和明細提交給交接的同事。 10月21日,仿造單據的事敗露,在接到單位要求說明情況的電話后,孫新于當月22日乘飛機從天津到廣州,23日從羅湖口岸出境至泰國。

  庭審中孫新的辯護人提出,孫新挪用公款的目的在于彌補個人虧損,一直有歸還的想法,挪用公款雖然數額特別巨大,但造成的后果和影響并不是特別惡 劣。辯護人提出,孫新的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國家損失,但挪用的公款為單位閑置資金,且單位財物管理制度長期存在缺陷,客觀上誘使孫新有機可乘。

  辯護人稱,孫新系初犯、偶犯,歸案后主動配合辦案,并以書面形式提交了悔過書,案發后也有退賠的意愿。其主觀惡意較小、社會危害性較小、希望能從寬處理。

  此案未當庭宣判。

  ■ 講述

  “盲目”的逃亡路 最落魄時吃不上飯

  “他不讓我通知家屬今天開庭,不想家人的生活被打擾。”辯護人介紹,孫新早年離異,與前妻聯系不多,孩子與前妻一同生活,由其每月支付撫養費。

  “我沒有目的地,只是因為害怕被嚴懲,就想著隨便跑。”法庭上,孫新稱,取了最后一筆錢后,其聯系了網上查到的黃牛兌換了外幣。孫新稱,逃至泰 國后,因簽證時間限制,其無法逗留太長時間,后又去了柬埔寨。在國內時為開立期貨賬戶,孫新曾找人辦了兩個假的身份證,虛假的證件成為孫新在外逃難的新身 份。

  孫新說,這七年,自己過的十分落魄。語言不通,工作難找,又不得不隱姓埋名,他曾在餐館刷盤子,還曾在一段時間內吃不上飯。而相比生活的艱難,心理壓力是更大的煎熬。

  “我今天淪落至此是我咎由自取,希望法院能給我悔過的機會”,庭審結束前,孫新低著頭,短暫沉默后做了陳述階段:“由于貪念作祟,我挪用公款用 于證券交易并產生虧損給國家財產造成損失。事情敗露后,我沒有勇氣擔當,采取了逃避的做法。在境外,我舉目無親,不知道去哪,每天惶惶不可終日。想起祖國 和親人,我潸然淚下,后悔莫及,負罪感、內疚感、思念和恐懼纏繞著我,痛不欲生……”

  ■ 盤點

  百名“紅通”外逃人員 北京3人歸案

  2008年10月23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對孫新立案偵查。2015年4月,按照“天網”行動統一部署,國際刑警組織 中國國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包括孫新在內的100名外逃人員“紅色通緝令”。同年5月,北京市追逃辦得到孫新正藏身于柬埔寨的消息后,立即組成追逃工作組趕 赴柬埔寨,經中柬兩國司法執法部門共同努力,孫新被緝拿歸案。

  2015年6月8日,逃亡了7年后,孫新被押解回國。這是“天網”行動公布百人紅色通緝令后,北京市首個被抓回的“紅通”人員。回國當日,孫新被逮捕。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顯示,截至目前,100名“紅通”外逃人員中已到案30人,其中北京已歸案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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