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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風換教材”為何總那么肆無忌憚

2013-07-16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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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緊急叫停海南、廣東江門違規調整中小學教材行為,但卻難以擺脫權力尋租和壟斷保護的輿論質疑漩渦。早從2001年開始,我國就順應世界趨勢和現實需求,著力打破“大一統”的教材壟斷格局,推行教材多樣化建設。然而,理想雖豐滿,現實卻骨感,好經屢屢被念歪。(7月14日新華網)

    云南騰沖縣“盜版《新華字典》事件”還沒淡出公眾視線,廣東、海南等地竟又發生違反教育部規定頂風調整中小學教材的事件。要不是這次的“羊毛”薅得太過狠心,倘若只是三兩個科目“漸進”地“調整”一下,或許也就不會如此快地“東窗事發”了。事實一再證明,每年數百億元的教材“唐僧肉”,如果沒幾個“孫悟空”護衛著,蒸著吃還是煮著吃,不過是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偏好罷了。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你才能讀懂——距教育部下發關于“2013年秋季學期各地仍沿用2012年使用的教材版本”的通知還未滿月,海南省、廣東江門市對學生教材予以大面積更換。

    這幾天,有關反思與追問的聲音很多,大多顯示出了一種悲憤的情緒:最該純潔而本份的地方,卻最肆無忌憚地竄涌著利益配置的潛規則。事實上,恰恰是這種邏輯,放任了教材選用的監管與問責。譬如海南此次調整教材用書涉及面如此之大,仍要在通知開頭假意聲稱“除個別學科有所調整外,絕大部分學科仍沿用2012年使用的版本”,目的無外乎是為了掩人耳目。這就說明三個道理:一是人家比局外人更知曉教育部對教材的相關規定,不屬于“誤打誤撞”;二者,從決策到執行,一路暢行無阻,教材變臉不費吹灰之力,職能監管又是“自說自話”的游戲;三者,調整或者不調整,用教材的反而沒有決定權,“上級推薦”成了閃避程序正義的黃馬甲。

    有人說,這是赤裸裸的“頂風作案”。教育部說“不許”,話音尚未落地,小動作就呼嘯而至,這讓權威禁令情何以堪?然而冷靜想想,所謂“頂風換教材”,真有什么強勁的“風”約束著教材市場的秩序嗎?

    目前,我國教科書的選用工作所依據的是教育部辦公廳2005年2月2日下發的《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義務教育課程標準試驗教材選用工作的通知》。但是,該規定并未對違規的處罰作出實質性規定,僅在第六條寫道:“教材選用是一項業務性很強的工作,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干預教材選用工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各地(市)教材選用工作進行監督,要設立投訴和舉報電話、信箱等,接受社會監督,及時糾正和處理教材選用工作中的問題。”這次海南、江門被曝出更換教材后,教育部發文責令進行了整改。而此前2009年四川刪減書目一事,最終只是被口頭批評,甚至沒有進行整改。規范如此綿柔,禁令又能嚇得了誰呢?

    如果“叫停”就是最后的罰單,如果地方保護的游戲規則不能被打破,如果教材尋租連丟官的風險都沒有,指望一本“干凈”的教材,仍是現實的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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