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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為官不為”者“不能為官”

2015-03-01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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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風政風為之一新。但不可否認,在一些地方、一些干部中出現了“為官不為”現象。日前,一位省領導嚴厲告誡當地領導干部,為官須有為,不為須問責,要讓“為官不為”者“不能為官”。

    “為官不 為”群體素描可用六字概括:一是“怕”。在從嚴治黨的新常態下,怕工作失誤冒風險,怕觸及利益得罪人,寧肯不干事、也要不出事。二是“蔫”。精神狀態萎 靡,工作熱情減弱,進取意識淡化,平時做敲鐘和尚,遇事當甩手掌柜。三是“懵”。對新常態適應比較慢,不學習、不鉆研,開展工作不得要領。四是“躲”。搞 所謂的“愛惜羽毛”,在一些工作上“避嫌”,該拍的板不拍,該定的砣不定,想當“老好人”“太平官”。五是“靠”。對從嚴治黨的新常態還有觀望、看看形勢 再說的錯誤思想,能拖就拖。六是“頂”。管得嚴了就周身不爽,以往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現在既不拿好處也不辦事,是一種消極對抗。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我們做人一世,為官一任,要有肝膽,要有擔當精神,應該對‘為官不為’感到羞恥,應該予以嚴肅批評。”“為官不為”者人為地把“守規矩”和“干事業”對立起來,說白了是患上了綜合性疾病,包括缺乏理想信念的“軟骨癥”、高壓從嚴治黨下的“焦慮癥”、保守陳舊思維的“依賴癥”、迷戀官本位的“成癮癥”。

    “為官不為”現象直接影響隊伍建設,直接影響事業發展,直接影響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具有極其嚴重的危害,人民群眾對此深惡痛絕。因此,要深挖病根、找準病灶,從思想上、制度上、組織上綜合施治、對癥下藥,根治“為官不為”毒瘤。

    中央強調全面從嚴治黨,各級領導干部當前面對的是一個重大考驗期,也是從政理念、從政方式的轉型期、調整期。黨的干部是人民公仆,自當在其位謀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凈又干事。為官須有為,不為須問責。干事但不干凈的要處理,干凈但不干事的也要問責。

    “法定職責必須為”。要強化責任擔當,心里時刻裝著人民、裝著事業,夙夜在公,忠誠履職。只要有利于黨的事業、有利于人民利益、有利于改革發展穩定,就要全力以赴去干、真正干出成效。

    各級領導干部要加快自身轉型,做改革的推動者、實踐者、引領者,用全新的視角來認識、把握新常態下的新變化、新特點、新規律,學中干、干中學。要提高法治素養,學會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凝聚共識、規范行為、破解難題、化解矛盾。強化紅線意識,系好“安全帶”,增強工作的原則性、主動性和創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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