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近日成功打掉一個敲詐勒索的犯罪團伙。犯罪嫌疑人利用掌握的大量學生信息,打電話給家長,準 確說出孩子的姓名、出生年月、就讀班級以及家長的姓名、工作單位和地址,并警告家長花錢“消災”,否則孩子將受傷害。此案暴露出學生個人信息泄露的安全隱 患,決不能容忍。
學生個人信息泄露并非個案。快放暑假了,一些家長的手機會“準時”收到培訓班廣告;該中考了,家長手機會收到臨考培訓班的招生電話……各樣精準 “信息服務”送達的背后,是不法分子利用各種手段買賣學生個人信息,并施展狂轟濫炸信息騷擾。貌似“貼心”服務,骨子里是謀利企圖,甚至可能借機實施詐騙 或敲詐勒索犯罪。
為保護公民個人信息,我國不斷完善相關法律制度。例如,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刑法修正案(九)增 加規定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寄遞服務用戶個人信息安全管理規定》等一批規章也已經有針對性的規 定。但現實狀況要求,應有一部專門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法律。
充分保護公民尤其是未成年人個人信息,既要不斷完善法律規章,扎好籬笆,又要重視落實,嚴格執法。目前各地頻頻發生的學生個人信息泄漏案件表明,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保護力度亟待加強。
治理學生個人信息泄露,查清泄露源頭是難點。電信、教育等管理部門應與公安部門相互配合,形成打擊合力,嚴查學生個人信息泄漏背后的非法交易, 順藤摸瓜找到學生個人信息泄露的源頭,以此為突破口拔掉“根系”,鏟除信息泄露、交易存在的土壤。學生家長也應繃緊個人信息安全這根弦,不隨意留下個人信 息,遇到個人信息被泄漏及非法侵害時應果斷向有關部門反映和報案。希望全社會一起努力,為學生個人信息安全多加幾道安全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