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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會睡覺被免職”,冤不冤?

2015-10-04  來源: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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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會睡覺被免職”,這種將一般的工作紀律、工作作風,乃至細節問題混同于官員違紀違法行為的做法,過于情緒化了,也是制度資源的浪費。

  據報道,針對海南省澄邁縣社保局副局長蔡汝柏在全縣奮戰90天全面完成全年目標任務動員會上睡覺問題,9月30日,澄邁縣紀委開會宣布對蔡汝柏 進行立案審查。對此,縣委書記楊思濤指示,對違紀干部要從嚴從快從重查處,對蔡汝柏就地免職和立案審查,并將此案作為典型,在主流媒體通報曝光,以案肅 紀。

  一覺醒來,不光職務沒了,還有可能被審查出其他違紀違法問題,海南省這名官員確實“攤”上大事兒了。

  很簡單,不管是以前擔任縣民政局副局長,還是現在擔任社保局副局長,若說蔡汝柏沒有一點違紀情形,恐怕很難讓人相信。何況,縣委書記的“指示”實際上已經給此案定了性,剩下來的,就是“從嚴從快從重”了。

  不過,這樣處置仍有疑點,有必要講清楚。其一,開會睡覺屬于什么樣的“違紀”?從澄邁廉政網披露的信息看,蔡汝柏的行為是“違反工作紀律”,這 樣的表述未免簡單、粗疏。僅僅因為睡覺就處以“就地免職”、“立案審查”,有些隨意。盡管《公務員法》中也規定,公務員“玩忽職守,貽誤工作”,應予懲 戒,但開會睡覺的情由有多種,似乎還難以推導出“貽誤工作”的后果。

  《公務員法》還規定, “對公務員的處分,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而“就地免職”,可能做到了快速、及時、有力,但卻與法定程序相抵觸,甚至是一種長官意志凌駕于法律之上的僭越。

  再者,即便蔡汝柏被立案審查后發現了其他違紀違法問題,也并不能表明當地對“開會睡覺”官員處置的正當性。恰恰相反,如果這樣隨便一查,就能查 出問題官員,那也未免太驚悚了。退一步講,如果當地紀委此前就掌握了蔡汝柏的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完全可以啟動調查程序,而不是像這樣以“開會睡覺”做由 頭,也難以讓人信服。

  將一般的工作紀律、工作作風,乃至細節問題混同于官員違紀違法行為的做法,過于情緒化了,也是制度資源的浪費。

  官員被免職,相關部門也應積極回應輿論關切,做到信息透明。這樣,大家也不至于一頭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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