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數據質量是環境監測的保障,是保護環境的“風向標”,對數據造假必須“零容忍”。
一家企業竟把環境自動監測儀的探頭放在礦泉水瓶子里,得出了一張“漂亮”的污染物處理記錄表。治理造假的秘密被揭開后,該企業相關負責人也因涉嫌偽造監測數據被移送公安機關。環保部近日發布的環境違法案件的相關信息顯示,今年1~8月,全國各級環境執法機構共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環境犯罪的案件1172起,同比上升14%。(見10月19日《中國青年報》)
盡管新環保法已正式實施,且加大了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等都成為環境執法的新手段,其中明文規定監測數據造假將對責任人行政拘留,但仍有企業膽大妄為。
在一些地方,政府發布的環境監測數據與市民直觀感受不符,甚至出現較大反差。這種反差不少與環境數據造假有關。一方面,國家逐步重視環境質量監測數據,為保證環保“政績”,一些地方動起篡改環境監測數據的歪念;另一方面,目前由中央和地方配套投入污染在線監測網絡的資金已逾百億元,能夠監控上萬個污染源。但如此強大的監管網絡,卻無法遏制企業的環保違法行為。環保部此前對脫硫數據造假的19家企業予以處罰,其中五大電力集團、華潤、中石油、神華等央企子公司均上榜。
環境監測數據造假,不僅直接誤導環境管理決策,而且嚴重損害環保部門和政府公信。新環保法已將監測數據造假問題從行政層面上升到法律層面,然而,追究企業造假、環保部門造假易,追究地方政府造假難。即便不考慮指使他人篡改、偽造監測數據者等位高權重的因素,單是追責時想找到指使造假的證據就不是件容易的事。事實上,現實中已有指使造假者因證據不足而免于懲罰。違法成本過低,正是環境數據造假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數據質量是環境監測的保障,是保護環境的“紅線”,對數據造假必須“零容忍”。一方面,必須增加自上而下的數據抽檢核對,并相應增強法律責任等層面的問責力度,要讓造假者付出比環保政績所可能帶來的收益更大的代價。另一方面,擴大環境監測的參與度,引入媒體和公眾對環保監測開展全程監督,讓監測數據造假面臨更多障礙。不僅要使污染企業“不敢為、不能為”,還要推行“陽光排污口”行動,即將企業排污口置于公眾監督之下,并與網上公布的數據相互印證,同時還要鼓勵公眾對企業數據舉報、質疑、排查,形成強大的社會監督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