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不應是簡單的恢復,而需要更具理性和預見性,必須在新的發展理念指導下作出更加符合客觀規律的決策
●生態環境必須作為考核災區重建的基礎指標,規劃環評必須作為科學決策重建規劃的基礎依據
目前,汶川地震災后重建工作已經啟動,重建中應注意哪些環境問題,如何用環保的眼光審視災區產業重新布局?本報記者日前采訪了在甘肅災區考察的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潘岳。
地震對災區脆弱的生態環境破壞極大
記者:地震災害引發了哪些環境問題?對災區生態有哪些影響?
潘岳:這次災害發生地區恰恰是生物多樣性豐富、生態環境非常敏感的地區,是長江上游重要的生態屏障。災區地處岷山――橫斷山生物多樣性保護關鍵地區。地震對災區脆弱的生態環境造成了極大破壞,可能會嚴重損害災區生態系統的基礎。
一是導致了山體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質環境災害;二是產生了嚴重的水環境安全隱患。防疫過程中使用的大量消毒劑、滅菌劑,以及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腐爛動物尸體等,也將威脅到河流水環境和群眾飲用水的安全;三是破壞了當地生態系統的平衡。地震將改變部分珍稀動物的食物結構和生活習性,并直接導致其數量的減少,并造成了生態功能的下降;四是造成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
災后重建必須維護生態環境安全
記者:災后重建在環境保護方面要遵循什么樣的原則?
潘岳:災難可能難以完全避免,但卻可以通過制度的進步把災難留下的經驗、遺憾與思考固定下來,以告慰逝者,保護生者。國務院常務會議在研究部署災區重建工作時,著重要求充分考慮當地地質條件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城鎮、工農業生產布局和建設標準,這體現了維護災區生態環境安全的國家意志。
記者:有人說重建對產業布局等都是一個機會,而要合理布局,有無科學的手段來保障?
潘岳:重建是個立新的過程,不應是簡單的恢復,而需要更具理性和預見性,必須在新的發展理念指導下作出更加符合客觀規律的決策。
災區重建要切實維護好生態安全,離不開規劃環評這一國際公認的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的手段。
只有開展重建規劃的環評,才能根據災區生態環境承載能力,對重建的空間布局、發展規模、功能分區、工農業生產力布局等的生態環境適宜性進行分析,提出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措施;只有開展重建規劃的環評,才能按照區域主導生態功能定位,確定災區主要產業的發展方向,規范空間開發秩序;也只有開展重建規劃的環評,才能從決策源頭上引導化工石化等高危行業合理布局以及流域梯級水電開發優化發展。
災后重建環境研究與管理要先行
記者:為有效維護災區重建過程中的生態環境安全,環保部門將扮演什么樣的角色?
潘岳:環保部門在災后重建中應該為決策提供參考,同時還將做好更多的統籌管理工作。我覺得,當務之急,要做好如下四項工作:
一是立即開展災區環境資源承載能力研究。在對災區生態環境現狀、歷史發展趨勢等作出全面分析的基礎上,對災區擬重建的區域范圍、總體布局和規模、功能分區、經濟發展布局、禁止、限制和適宜建設的地域范圍、重要遺址保護、規劃實施步驟等的生態環境影響、與重要生態環境敏感區的關系、生態環境適宜性等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明確災區生態環境對重建活動可承載的能力。
二是科學應對災區次生生態災害。對災區地質災害、動植物棲息環境、流域狀況等進行快速評估,科學評價地震所造成的生態破壞狀況。在此基礎上,對災區國土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進行科學的區劃,按災區生態功能區劃,明確不同類型開發區域的目標、任務與措施。在生物多樣性豐富、水源涵養功能突出的區域應當禁止或限制開發,次生生態災害高發區應當禁止人居工程恢復與重建,適宜開發的區域也要統籌考慮地質、地震、環保、洪澇的影響確定開發強度。
三是統籌災區化工石化等高危行業布局性環境風險。在災區重建過程中,要更加重視化工石化等高危行業的環境風險問題,避免整體布局不當可能造成的污染事故風險。同時,對災區已建、在建、擬建的化工石化等高危項目,要開展一次全面的地質環境災害風險排查。
四是加強流域水電開發的環境風險管理。鑒于西南地區的生態環境特點,必須堅持“統籌規劃、保護優先、有序開發”,深入研究大規模的流域水電開發與地質災害的關系,特別要做好地震對水庫安全的次生環境風險研究,提出這一地區水電開發的指導性意見。對一些生態環境特別敏感的地區,要進行地震環境風險影響評價,提出更高更嚴格的保護措施。
規劃環評(延伸閱讀)
規劃環評是指將環境因素置于重大宏觀經濟決策鏈的前端,通過對環境資源承載能力的分析,對各類重大開發、生產力布局、資源配置等提出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