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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籍低收入老、病、殘者可免費獲醫保

2011-10-13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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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起,北京籍低收入家庭中的老人、重病患者和重殘人員可獲政府全額資助,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日前,市民政局會同市人力社保局、衛生局、財政局、殘聯印發了《關于資助低收入家庭中重病、重殘等特困人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從今年起,將資助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保或新農合的范圍,由目前的城鄉低保人員、農村五保供養人員,擴大到城鄉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殘人員和老年人。預計近萬人將受惠。

    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解讀,按照規定,已取得民政部門核發的《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且未享受職工基本醫保或新農合的無業的重病患者、重殘人員和60周歲(含)以上老年人,其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費用將由政府全額資助。其中,“重病”的認定范疇,包括惡性腫瘤、終末期腎病、重性精神病、I型糖尿病、先天性心臟病、白血病、血友病等。

    據介紹,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資助標準為:無業居民中的重病患者每人每年600元、重殘人員每人每年300元、城鎮老年人每人每年300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資助標準為,籌資結構中個人繳費部分由戶籍所在區縣財政給予全額資助。

    不過,已享受當年重殘參保補助的特困人員,或已自行繳納當年參保、參合費用的特困人員,不再享受當年的資助參保、參合待遇。

    ■ 鏈接

    低收入特困怎樣申請政府的醫保資助?

    市民政局:申請資助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低收入特困人員,應于每年8月底前,向戶籍所在街道(鄉鎮)社會救助經辦機構申請;申請資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低收入特困人員,應于每年11月底前,向戶籍所在街道(鄉鎮)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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