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打官司,群眾在尋求法律援助時仍可以“挑三揀四”要好律師。15日記者獲悉,懷柔區司法局法援中心推出的法律援助“點援制”,在今年前10個月已經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249件。
此前,為群眾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和法律工作者都是由援助中心指派,受援人沒有挑選余地。“所謂‘點援制’,是指受援人在法律援助機構公布的法律援助志愿律師名單或各定點律師事務所之中,自愿選擇‘心儀’的承辦律師,再由法律援助機構通過相關律師所指派承辦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懷柔區法援中心主任張克財介紹,法律援助由“指派”變為“挑選”,較好地滿足了不同案件當事人的需求,使法律援助案件的辦案質量更有保障。
據介紹,目前,懷柔區僅有8家律師事務所和23名執業律師都已通過懷柔區法院和社會矛盾調處中心的電子觸摸信息屏進行了對外信息公開。
“前一個離婚官司是徐波律師給我打的,我覺得她特別專業,服務也特別好,這次這個房產糾紛案子,我還想找徐律師給我辦。”泉河街道北大街居民白先生不久前前往懷柔區法律援助中心,點名預約了法律援助律師。“我不懂什么法律,在法庭上自己有理也不知道怎么說,F在好了,有律師給咱打官司,還可以自己選擇信得過的律師,把案子交給他們我放心。”白先生說。
律師王朝生擅長處理勞動糾紛,幾個月前,他為一家企業的工人打贏了一個勞動仲裁案件,意外成了處理勞動糾紛案的“紅人”,F在困難職工要打勞動合同、工傷、索要加班費等官司,都來點王律師的名。半年來,先后有15名當事人通過點名找律師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滿意率達到100%。
據悉,今年前十個月,通過“點援制”,懷柔區法援中心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249件,其中刑事案件147件、民事案件102件,解答群眾在線法律咨詢247人次,受到了受援人的一致好評,有效地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