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發改委、北京市教委等10個部門正式發布《關于加強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社會管理和服務的意見》,確定北京市戶籍公租戶子女可在公租房所在地就近入學。
該意見明確:公租房所在區縣政府應將本市承租家庭納入屬地網格化社會管理服務體系,公租房家庭享受與屬地戶籍居民均等的社會公共服務。對于外地戶籍的公租房承租家庭,仍將按照北京現行的流動人口規定管理。
公租戶子女入學可兩種選擇
與征求意見相比,此次公布的正式文件在對公租房教育配套建設上,增加了應滿足適齡兒童“入園”需求的要求,同時確定了本市戶籍公租戶子女可在公租房所在地就近入學。
根據要求,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承租公租房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可在公租房所在地按規定就近登記入學,其家長可持公租房的租賃合同、戶口簿等有關證明材料,辦理入學手續。
相關負責人稱,公租房小區也將納入各區縣教委的劃片中,劃入某個學校的招生片區。這意味著,盡管公租房作為租賃型保障房無法落戶,但各區縣教委仍要將公租房中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納入當地教育規劃。
“承租家庭子女入學也可自由選擇:可以選擇原戶籍地的學校,也可以選擇承租公租房就近的學校。”這位負責人說。
社區服務機構招聘優先推薦
根據《意見》,公租房所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以方便居民為宗旨,為社區居民提供疾病預防、醫療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及康復服務。這意味著,打疫苗等疾病預防,公租戶不用再去戶籍所在地,就近解決即可。
社區配套商業服務項目和社區各類服務機構招聘人員時,公租房產權單位應與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的社會保障事務所配合,優先推薦承租家庭中符合條件的本市登記失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