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3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多措并舉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的問題。會議 指出,當前我國貨幣信貸總量不小,但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不易、成本較高的結構性問題依然突出,不僅加重企業負擔、影響宏觀調控效果,也帶來金融風險隱 患。
會議確定的十項緩解企業融資問題措施被市場奉為“新金十條”,被認為將有效緩解小微企業融資困境,既可為企業“輸氧供血”,促進當前穩增長,又能形成金融與實體經濟良性互動,使經濟固本培元、行穩致遠。
小微企業是國民經濟的生力軍,在穩定增長、擴大就業、促進創新、滿足群眾需求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統計顯示,截至2013年底,小微企業所占比重達到94.15%,中小企業每年貢獻約60%的國內生產總值和50%的國家稅收。
但自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中國經濟增速下降對小微企業沖擊巨大。伴隨經濟周期的下行,小微企業更易出現經營困難。原材料價格上漲、勞動力成本上升、市 場需求下降、企業應收賬款和壞賬率的上升等,最后都歸結為企業的財務問題或資金問題,在導致融資需求上升的同時也增加了融資難度。
國家發改委中小企業司原司長王遠枝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商業銀行在貸款流程、風險防控等方面,最初都是按照大企業的需求設計的,不適合小企業的需要。小微企業缺少抵押資產,管理不夠規范,往往不能符合商業銀行的風險控制要求。
“近年來,我國政府在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有企業反映融資困難。由于銀行給小企業貸款在成本上不劃算,他們缺少增加小微貸款的內生動力。”他說。
去年8月國務院出臺的《關于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就提出了確保實現小微企業貸款增速和增量“兩個不低于”的目標、加快豐富和創新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方式,積極發展小型金融機構以及拓展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渠道等舉措。
“雖然政策不少,但由于存在思想認識不足、政策落實不到位等情況,很多文件都只停留在原則的層面上,并沒有實際的推行措施。”王遠枝說。
以政府對銀行機構“兩個不低于”的要求為例,公開的數據顯示每年都能達到目標,但有時與實際情況并不相符,究其原因就是一些地方未按照國家的小微企業標準進行統計,而是按照單筆貸款在500萬以下的標準來計算。
全國工商聯統計顯示,規模以下的小企業90%未與金融機構發生任何借貸關系,小微企業95%沒有和金融機構發生任何借貸關系,小微企業為社會創造的價值與其獲得的金融資源明顯不匹配。
專家指出,要想真正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困局,必須實現政令暢通,使中央制定的各項政策不打折扣地得以實施,從而讓金融為小微企業“雪中送炭”,而不是“雪上加霜”。
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指出,不能一味要求大銀行全去服務小微企業,大銀行有自己的經營模式和服務對象。真正解決問題,要靠大量發展中小銀行去服務小微企業,加快民間資本發起設立中小銀行的進度。
王遠枝則表示,希望通過有力的政策執行,銀行的錢能真正進入實體經濟,特別是為小微企業服務。在小微企業需要資金時,能通過多樣化正規渠道及時獲得資金滿足其生產需求。“在此情況下,民間借貸、高利貸就自然失去了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