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昨天(25日)下發《關于做好2015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要求明年5月底前確保九成免費師范生落實任教學校。免費師范生如不履約,需繳納違約金,并記入人事檔案。
通知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于12月10日前將本省(區、市)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崗位需求信息通報給部屬師范大學,同時在教育部免費師范 生就業服務網上發布。各省份要在寒假期間組織免費師范畢業生專場招聘活動,確保大多數免費師范畢業生落實任教學校。2015年5月底前,確保90%免費師 范畢業生通過雙向選擇落實任教學校。2015年6月底仍未簽約的免費師范畢業生,其檔案、戶口等遷轉至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 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安排到師資緊缺地區的中小學校任教。
通知規定,未能履行協議的免費師范畢業生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違約金,已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由培養學校取消學 籍。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需報經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免費師范畢業生的履約管理,建立誠信檔案,公布違約 記錄,并記入人事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