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制度調整邁出一步。
1月29日,《關于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發布,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條件被放寬。
《通知》只有947個字,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
根據《通知》,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有了改變。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就可以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說法,此前各地對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規定過嚴,要求租金必須超過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有的高達30%;提取要件繁雜,要求職工提供經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租房發票等,導致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困難。
《通知》取消了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租房發票也不再列為要求。但這并不意味著租房可以足額提取住房公積金。
按照文件,租房提取額度有條件限制。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根據當地市場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積,確定租房提取額度。
也就是說,租住商品房,還需要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確定一個標準,按照這個標準計提住房公積金。
“感覺這是政府兩難的選擇。”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副總經理胡景暉說,政府一方面想激活住房租賃市場,但另一方面又擔心住房公積金被濫用。
就在此前10天,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用3年時間基本形成渠道多元、總量平衡、結構合理、服務規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賃市場,并明確用多種渠道發展租賃市場。
在胡景琿看來,《通知》與《指導意見》是互相呼應的,都試圖通過住房公積金使用量的盤活來刺激租房市場。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也認同這個觀點。在他看來,《通知》最重要的意義,就是想通過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放寬激活住房租賃市場,改變長久以來居民更愿買房而不愿租房的消費觀念。
“住房公積金一直就沒有用好,很多人用不了,有一些人卻利用住房公積金做投資。”胡景暉說,政府部門對這個問題很頭疼。
因此,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雖然放寬了一些,但《通知》同時設置了一些門檻。比如申請人必須證明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比如租住商品房還需要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確定提取標準。“實際上,政府部門很難弄清楚這些信息。”胡景暉告訴記者,目前,住房公積金與租房市場的銜接并不好,房屋租賃的登記備案率不到5%,政府部門 很難掌握實際的房屋租賃價格信息。這就意味著,“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根據當地市場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積,確定租房提取額度”的規定,恐怕很難符合 市場的真實情況。
“從這個意義來說,《通知》沒有太大實際價值。”張大偉說,此前住房公積金就可以提取用來支付房租,只是需要一張租房綜合稅的發票,稅率5%,以后就不用提供這個發票了。除此之外,《通知》并無太大突破。
按照 《通知》要求,職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證明。
“房產信息聯網不是做了好幾年了嗎?怎么還要申請人來提供證明材料?”中國社科院經濟所研究員汪利娜多年來一直從事住房公積金的研究,她告訴記 者,從表面看,三部委的《通知》是在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但實際上條條框框還是不少。所以,對普通居民來說,《通知》并沒有太大的意義。
在很多業內人士看來,目前在我國的房地產市場上,信息流、資金流、服務流都還遠沒有形成閉環,導致很多政策很難真正執行。
《通知》中有這樣一段話:各設區城市要抓緊建立住房公積金、房屋交易和產權管理、公共租賃住房信息共享機制,核查職工租賃行為。這說明,至少到目前為止,這樣的信息共享機制尚未建立。
“政府都不知道實際出租的住房有多少,分布在哪里,價格水平有多高,那怎么能夠制定出一個準確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的標準?”胡景暉說,在對我國房地產市場信息的掌握上,政府部門做得還遠遠不夠。
不僅如此,對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的分類政策,很多業內人士也持反對意見。在他們看來,同樣是租房,為什么租住公共租賃房就可以全額提取住房公積金,而租住商品房就無法得到同等的待遇?
汪利娜認為,之所以有這樣的差別化政策,就是因為資金投入方的不同。“公共租賃房是政府投資建設的,需要盡快回籠資金,而商品房是開發商投資建設的,政府沒有義務幫助其回籠資金。” 汪利娜說。
“住房公積金是繳納者個人的資金,其使用應該尊重繳納者的實際需求,但我國目前住房公積金的使用范圍太窄。”汪利娜說,用住房公積金買房的人群 占全部繳納者的比例不到40%,很多人繳納住房公積金但無法提取使用。政府部門更應該研究住房公積金如何更有效地使用,而不是任其長期“趴在”政府部門的 賬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