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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支招識破辦信用卡常遇四大騙局

2015-04-12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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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支招識破辦信用卡騙局

  近日,朝陽區檢察院查辦了多起以能幫助辦理大額信用卡為名實施詐騙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往往通過虛構身份、夸大能力等手段取得被害人的信任,以需要收取好處費、信用卡“走流水”等方式騙取錢財或盜刷信用卡。為此,承辦案件的石林山檢察官揭示了四種騙局,請市民提高警惕。

  騙局一:辦卡需辦大額存款

  2014年4月份,小高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發布辦理大額信用卡的廣告,稱其是多家銀行信用卡的代辦人員,能夠幫助不符合條件的客戶辦理大額信 用卡。經聯系,小高認識了趙某。趙某以小高有不良信用記錄為由,要求對方辦理銀行儲蓄卡并預存大額存款,以證明其有足夠的經濟償還能力。

  小高向朋友借了30萬元現金并按趙某的要求辦理了一張儲蓄卡并存入30萬元。后趙某以查看該銀行賬戶明細為名,要求小高在其提供的筆記本電腦上 登錄網銀查詢賬戶信息。次日,該賬戶中的30萬元被趙某通過網銀賬戶全部轉走。趙某因通過非法方式獲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并通過互聯網使用,其行為構成信用卡 詐騙罪。

  檢察官提示:操作銀行賬戶時,慎用他人電子設備以防銀行卡相關信息被非法獲取。

  騙局二:辦卡只需身份證復印件

  2013年5月,無業人員石某找到其初中同學姚某,稱需要用對方的身份證復印件辦理信用卡來完成工作任務。姚某聽說石某是幫銀行辦理信用卡的業務員,出于好心,就將其身份證復印件給了石某。

  后石某帶著姚某到本市某銀行填寫了信用卡申領單。2013年9月,石某告訴姚某信用卡辦下來了,二人一同到銀行領了卡并辦理了激活。剛辦完激 活,石某就將這張卡拿走,稱拿著這張卡再辦理其他信用卡就比較容易,要給姚某再多辦幾張卡。過了大半年,石某也沒有將信用卡交還給姚某。

  2014年3月,姚某陸續接到廣發銀行、建設銀行等五家銀行的催繳還款電話,此時才知道其名下被辦了五張信用卡,同時被刷卡消費11萬元。目前,石某因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被檢方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示:切不可將身份證復印件隨便交由他人,同時辦理信用卡時,申領單上的聯系方式、住址必須留實際持卡人的真實信息,以防辦卡及消費信息銀行無法及時反饋給實際持卡人。

騙局三:辦卡需要好處費

  2014年8月,夏某在微信某行業群里認識了一個自稱某銀行業務主任的牛某。牛某自稱可以幫助辦理貸款和大額信用卡,同時根據信用額度,明碼標 價,每張信用卡收取300元到600元不等的手續費。后牛某來到夏某的公司給大家辦理信用卡,收取夏某及其同事20余人共計1萬余元的手續費。收錢后,牛 某人間蒸發。

  經被害人報案,牛某被抓獲,現因涉嫌詐騙罪被移送審查起訴。

  檢察官提示:辦理信用卡應通過正規銀行網點辦理,切不可因貪小利吃大虧。

  騙局四:提升額度需密碼

  胡某去年9月2日通過朋友介紹認了翟某。對方自稱有關系能幫忙將胡某信用卡的信用額度提升。后胡某將一張建行信用卡交給翟某,對方承諾一個星期內就能將其透支額度提升到15萬元。

  次日,翟某打電話要求胡某提供其信用卡密碼,稱要做“系統測試”使用。胡某同意了。9月4日下午,胡某的手機收到銀行發來的信息,提示其信用卡 被消費5100元。胡某隨即聯系翟某,對方稱是建行系統測試,當晚額度就可以恢復。十多天后,胡某見額度一直沒有恢復,才得知被騙。

檢察官提示:辦理信用卡提額業務時應首先咨詢發卡行核實自己是否符合條件,切不可隨意將信用卡及密碼交由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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