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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醫院、高校年內試點取消編制管理

2015-05-25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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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本市出臺創新事業單位管理的意見,事業單位的改革大幕即將拉開。市編辦有關負責人昨天對意見進行解讀,并透露,公立醫院、高校取消編制管理試點年內啟動,事業單位分類預計今年可完成,行政類和經營類事業單位明年基本實現轉型。

  事業編總量不得超2012年底

  一直以來,經濟社會發展中,事業單位是提供公益服務的主要載體,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也是為了推動公益服務更好更快發展。據統計,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有1萬多家事業單位,主要分布在教育、衛生、文化、科技等領域,其中教育、衛生領域事業單位最多。

  此次改革,本市對事業單位的編制首次明確提出,要實行總量管理。市編辦有關負責人介紹,所謂總量管理,就是將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控制在2012年 底總量內,以此為高限,分級分部門對事業編制實行管控,不得突破總量新設事業單位、新增事業編。從去年以來,市、區縣兩級都制訂了工作方案,通過撤并、核 減、收回實現事業單位控編減編。

  “需要說明的是,我們更嚴格的管理是為了更有力地保障。根據事業編制總量管理制度,核減、收回的編制要轉而用到事業發展急需的領域。此次文件明確規定了什么情況下要撤并、核減、收回,都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全市并沒有必須減少多少編制的目標。”市編辦負責人說。

  事業單位分類今年完成

  事業編制受到嚴控后,公益服務項目能否新增?該負責人表示,今后原則上都將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提供公益服務,不再增設事業單位或增加事業編制。對原由事業單位提供的公益服務項目轉為政府購買服務的,相應核減事業編制。

  記者了解到,目前本市事業單位改革的首要任務是完成分類,然后積極穩妥地分類推進改革。目前全市共實現77%的事業單位完成分類。從目前已完成 部分來看,行政類占比最低,為0.5%;公益一類占比為87.8%,公益二類占比9%,經營類占比2.7%。預計到今年底,事業單位分類完成。

  行政類和經營類事業單位的改革明年也將基本完成,即對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涉及經營類的則逐步轉 企。而公益服務類的事業單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會保險、財稅政策和機構編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顯進展,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制度環境進一步優化。

  經費養老等配套政策將陸續出臺

  長期以來,財政是按“人頭”給事業單位撥付經費,對機構編制部門而言,控編的核心就是控制財政支出,以便使更多的財政資源用于公益事業發展,而不是人員供養。

  市編辦有關負責人介紹,一段時間以來,本市財政已改變對高校、醫院的經費撥付形式,不再是按“人頭”撥付,而是采取綜合經費核算辦法,同時對高 校、醫院也開始實行新的撥付標準。如醫院,財政經費是依據其床位、科研、門診量等來撥付的;而高校,是按照國家下達的招生指標完成招生任務后,按生均比等 因素撥付的。

  “這種撥付方式,醫院聘用多少醫護人員、高校聘用多少老師,與財政經費基本脫鉤。”該負責人說,編制本來是控制財政撥款的,現在編制在高校、醫 院管理中重要性在減弱,所以此次提出,今后對高等學校、公立醫院等要逐步創造條件,保留其事業單位性質,探索不再納入編制管理。

  “對于取消編制后的高校和醫院如何管理,我們還將逐步探索,并選擇有條件的個別單位于年內啟動試點,先行先試,待條件成熟后再穩步推進。”該負 責人說,涉及與編制管理相關的財政經費、養老保險、戶籍管理、出國交流、住房補貼等,相關部門還將出臺配套政策。“具體到每位醫護人員、高校老師,目前來 說并無影響。”

  市編辦有關負責人表示,2020年本市事業單位將建立起功能明確、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基本服務優先、供給水平適度、布局結構合理、服務公平公正的具有首都特點的中國特色公益服務體系。

  不過,本市事業單位改革還困難重重,如需求與嚴控的矛盾比較突出,主要是教育、衛生領域對編制需求非常迫切,如何在總量控制下滿足公益事業發展 需求是道難題。此外,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進展較慢,相關政策、措施、制度等還不配套,影響公益服務社會化進程;構建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公 益服務新格局的任務仍很艱巨。

  權威解讀

  行政類事業單位如何轉行政?

  此次文件中明確提出,今后本市不再批準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這兩類單位尤其行政類事業單位人員去向成為大家關注的話題。

  市編辦負責人解釋,北京將結合探索大部門體制來整合設置。具體來說,能將行政職能劃歸現有行政機構的,不設置機構;能與現有行政機構合并的,不 新增機構;能轉為部門內設機構的,不單設機構;確需單獨設置的,要在整合行政資源的基礎上綜合設置,不會突破各層級黨政機構限額。

  轉型后,行政編制更為緊張。市編辦表示,對部門內部有空編的,通過空編解決;沒有空編的,通過轉變職能、挖掘現有人員編制潛力等方式內部調劑解 決;內部調劑確有困難的,通過在各層級行政編制總額內逐步調劑解決。“總的原則是,轉行政所需的行政編制,不能突破中央批準的本市各層級行政編制總額。” 該負責人強調。

  對事業單位現有人員有何影響?

  該意見實施后,對事業單位現有人員會有何影響?

  市編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創新事業單位管理、加快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重點是建立新機制,增強新活力,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著力提高公益服務水平,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公益服務需求。

  文件中所有的改革舉措原則上都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保證前后銜接、穩妥推進。有些涉及事業單位人員切身利益的改革舉措,都明確提出了必須妥善安置人員的要求。

  名詞解釋

  事業單位分類

  現有事業單位可劃分為行政類、經營類和公益類三個類別。其中,公益類又分為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劃分的惟一標準是社會功能,不以機構名稱、經費來源、人員管理方式等作為分類依據。

  行政類事業單位:是承擔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等職能的事業單位。如北京市無線電管理局等。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是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如中小學等。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是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如高校、公立醫院等。

經營類事業單位: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可以由市場配置資源、不承擔公益服務職責的事業單位。如北京市建設設計研究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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