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50家社團15日在京聯合簽署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自律公約》。公約明 確提出“十提倡”“十不為”,以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追求職業理想、弘揚行業良好風尚為統領,是新形勢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道德規范的加強版、升級 版。
據了解,該公約由中國廣播電影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和中國出版協會發起制定,適用主體涵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團從業人員。
參加簽署公約的50家行業社團代表從業人員鄭重承諾:一、維護黨的領導和國家利益,不發表或傳播損害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二、秉持真實客觀公正 原則,不搞有償新聞和虛假新聞;三、傳遞正能量,不在網絡及其他媒介上制作或傳播有害信息;四、追求健康向上的文化品位,不使用低俗粗俗媚俗的語言、文字 和圖像;五、確保制作服務質量,不提供粗制濫造的出版物、視聽作品和技術服務;六、對社會公眾負責,不制作、代言和傳播虛假廣告;七、崇尚契約精神,不做 出影響行業誠信和秩序的違約行為;八、積極自主創新,不抄襲剽竊他人創意及成果;九、開展健康的媒介與文藝批評,不貶損他人名譽及作品;十、樹立良好職業 形象,不涉“黃賭毒”和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
為確保其具有實際約束力,簽約社團將相關內容納入社團章程實施管理,所屬會員單位也將相關內容納入聘用合同、勞動合同及與合作方簽訂的業務合 同。對于違背公約者,會員單位可通過談話批評、公開通報、責令道歉等方式和取消評優評獎資格、延緩職務晉升、解除聘用或勞動關系、按類別納入不良行為記錄 等手段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