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6日),北京大學電子商務法律與發展研究基地、中國政法大學公共決策研究中心聯合發布對交通部《網絡預約出租車汽車 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的十點修改建議。建議包括確定三年的改革過渡期、允許私家車兼職從事互聯網約車服務、取 消專車市場準入、推動出租車司機轉型、對司機和車輛進行資質管理等內容。 改革過渡 出租車企業轉型設3年過渡期 昨日,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薛軍和中國政法大學公共決策研究中心研究員吳飛代表各自機構聯合發布了《(征求意見稿)》的十點修改建議。 建議提出,從法律性質看,交通部就當明確將其擬發布的文件定位為行政指導性質,而非具有強制效力的文件。同時還應明確暫行辦法的過渡性質,推動國務院盡快出臺行政法規。 建議認為,可確定為期三年的改革過渡期,制定可行的改革時間表,讓傳統出租車企業有時間改制轉型。“三年里,傳統的出租車可以轉型,專車企業平臺也可以進入,形成融合的狀態,給現有出租車企業一些轉型的時間和空間。”吳飛表示。 專兼分離 允許私家車兼職互聯網約車 《(征求意見稿)》較為引人注目的是其規定“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為出租客運”、“不得以私人小客車合乘或拼車名義提供運營服務”。這也給目前的私家車兼職運營設置了進入門檻。 對此,十點建議中提出“專兼分離”,允許私家車兼職從事互聯網約車服務,并向約租車平臺發放專門的牌照,由平臺管理兼職司機和兼職性車輛。 “互聯網解決了信息不對稱的問題,能夠讓閑余的資源,借助共享經濟的大趨勢把它釋放出來。”吳飛認為,一味地堵住私家車參與,是不可取的。 據悉,《(征求意見稿)》建議,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價實行政府指導價或市場調節價。而11月5日,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許昆林表態,傾向于專車實行市場定價。對此,薛軍表示,不管是在市場準入還是在定價方向,都傾向于全面市場化。 推動轉型 應減輕出租車司機轉型負擔 吳飛表示,許多出租車司機并非不愿從事專車服務,但轉型不成功甚至導致一些對抗性行動,主要因為,一方面企業約定了較高的押金,司機要走需付出很大成本;另一方面,政策不明朗情況下,長期從事出租車行業的司機不敢貿然轉型。 建議提出必須由政府部門推動措施落地,使傳統出租車司機有出路,并規定禁止出租車企業通過各種條款約束出租車司機重新擇業,減輕傳統出租車司機轉型的負擔。 薛軍也認為,應該鼓勵傳統出租車也努力適應未來的專車服務。鼓勵傳統出租車企業自尋互聯網信息平臺或接入約租車平臺,降低網絡約租車門檻,鼓勵多家約租車平臺展開競爭。 “未來,出租車企業應首先是互聯網企業,接入或自建平臺。多個平臺競爭,政府監管,以惠及百姓出行。”吳飛表示。 確保安全 規范約車平臺保護乘客信息 建議還提出約租車企業對司機和車輛進行資質管理,對車輛實行里程檢測,確保出行質量和安全。 “一方面是司機的駕駛技術和禮儀服務合格,另一方面是車輛運行良好。”吳飛認為,將來,企業可以利用有效數據對司機和車輛進行規范,保障乘客出行質量。 同時,建議還提出要對乘客的信息進行保護。推動平臺探索全鏈條的信息保護機制,同時建立配套的責任保險機制,保障乘客人身安全。 此外,建議還提出利用大數據,探索精細化治理,政府應加強事后監管,加重事后處罰。同時,還應該利用價格機制引導動力合理分配,減少空車巡游,保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