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北京市政府圍繞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總體方案的批復》,發布首批11項 開放措施,涉及科技、金融、文化、商務和旅游、醫療等多個服務領域。具體包括:確定石景山國家服務業綜合試點改革試驗區、朝陽區國家文化產業創新試驗區、 天竺綜合保稅區文化保稅園、平谷區中國樂谷園區為“特定區域”,允許設立外商獨資演出經紀機構;降低人力資源外資準入門檻,在中關村支柱創新示范區中外合 資人才中介機構,外方合資者可以擁有不超過70%的股權;允許外資金融機構設立外資銀行、民營資本與外資金融機構共同設立中外合資銀行;允許設立外商投資 資信調查公司(港澳服務提供者先行先試);允許設立外資專業健康醫療保險機構(外資持股比例不超過50%);逐步放寬中外合資、合作辦醫條件,調整審批權 限,便利投資者申報;有資質合資旅行社可申請出境游業務,試點開始以后,本市7家中外合資旅行社均可申請出境游業務;確立企業和個人對外投資主體地位,簡 化境外投資核準程序,實行以備案制為主的管理模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