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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恐怖車貼不可取或違法

2016-11-13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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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些恐怖車貼被拿來應對濫用遠光燈等不文明行車行為。濟南交警提示,這種做法不可取,還有可能違法。

  交警部門監控顯示,有車主把臉色煞白、吐著鮮紅舌頭的鬼臉等恐怖車貼貼在汽車后擋風玻璃上。一旦后方車輛使用遠光燈,鬼臉能嚇人一跳。

  濟南市天橋交警大隊民警說:“這種情況不僅影響駕駛人安全視線,也會驚嚇到后車駕駛人,嚴重者可能釀成事故。”

  據介紹,在車輛后擋風玻璃上貼恐怖車貼并不合法,如果后車司機受到驚嚇釀成事故,前車司機甚至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13條、機動車登記規定第56條等規定,機動車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濟南交警表示,目前濟南對使用恐怖車貼且影響安全駕駛的司機罰款100元、不記分。也希望廣大司機盡量合理利用遠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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