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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醫療服務可按人頭付費

2017-06-30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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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要求,2017年起,進一步加強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到2020年,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覆蓋所有醫療機構及醫療服務,按項目付費占比明顯下降。

  《意見》提出,要針對不同醫療服務特點,推進醫保支付方式分類改革。對住院醫療服務,主要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長期、慢性病住院醫療服務可按床日付費;對基層醫療服務,可按人頭付費,積極探索將按人頭付費與慢性病管理相結合;對不宜打包付費的復雜病例和門診費用,可按項目付費;探索符合中醫藥服務特點的支付方式。要強化醫保對醫療行為的監管,將監管重點從醫療費用控制轉向醫療費用和醫療質量雙控制。

  《意見》要求各地結合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完善總額控制,積極探索將點數法與預算管理、按病種付費等結合應用。嚴格規范基本醫保責任邊界,重點體現“保基本”,公共衛生費用、體育健身或養生保健消費等不得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通過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連續計算起付線,將符合規定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探索對縱向合作的醫療聯合體等分工協作模式實行醫保總額付費等措施,引導基層首診、雙向轉診。建立區域內醫療衛生資源總量、醫療費用總量宏觀調控機制,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推行臨床路徑管理和醫學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完善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機制,規范和推動醫務人員多點執業。

  針對以往出現過的一些醫療機構推諉病人等問題,《意見》提出,要加強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之間的協商機制。對超總額控制指標的醫療機構合理增加的工作量,可根據考核情況按協議約定給予補償。全面推開醫保智能監控工作。積極探索將醫保監管延伸到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的有效方式,探索將監管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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