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子站
您的位置:首頁 > 環境保護 > 環保作文 > 正文

工傷保險待遇每兩年至少調一次

2017-08-23  來源:北京晚報
[字體: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最新發布的《關于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和確定機制的指導意見》提出,工傷保險待遇原則上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項目共有13項。其中,一次性傷殘補 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3項待遇,《條例》已規定了計發標準。工傷醫療、輔助器具配置、工傷康復和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期間交通食宿費4項待遇, 根據《條例》和相關目錄、標準據實支付。對此,《意見》做了強調和重申。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兩項待遇,《條例》授權省級人民政府規定具體標準。《意見》提出了原則要求,即綜合考慮工傷職工傷殘程度、傷病類別、年齡等因素,并注重引導和促進工傷職工穩定就業。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3項長期待遇,《條例》規定了 計發標準,同時授權地方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實踐中由于尚未建立科學規范的調整機制,各地做法不一,規范性、穩定性較差。職工 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條例》規定具體標準由地方確定,實踐中同樣存在差距過大的問題。因此,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及職工住院治療 工傷的伙食補助費是此次《意見》規范調整的重點。

        《意見》強調,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和確定要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綜合 考慮職工工資增長、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變化、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能力、相關社會保障待遇調整情況等因素,兼顧不同地區待遇差別,按照基金省級統籌要求,適度、 穩步提升,實現待遇平衡。原則上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

        人社部工傷保險司負責人表示,人社部請研究機構對基金支出的影響進行評估后認為,調整方案設計較為科學,總體不會降低工傷職工的待遇,不會造成基金支出的大幅波動,不構成基金支出風險,具有良好的操作性和可持續性。

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 信息檢索 --
精彩推薦
本站為公益宣傳站,如涉及版權,請和我們聯系。 關于我們 | 合作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