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山圍湖、填湖造地,周邊商業樓盤正在緊張地建設——我國最大淡水湖鄱陽湖日趨嚴重的人為破壞、肆意開發現象令人憂心。有關部門保守估計,已有上萬畝鄱陽湖水域被侵占。誰在“蠶食”鄱陽湖?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
廣闊的湖域水面、豐富的生物多樣性,使鄱陽湖成為全球最重要的候鳥越冬地和濕地生態區域之一。但如今,這個長江最重要的洪水調蓄器、江西的“母親湖”正遭受著深度傷害。
大肆填圍湖區,鄱陽湖“很受傷”
在位于鄱陽湖核心區的都昌縣南山濱水西區,正對著鄱陽湖松門山水域,一些山體被劈開,推土機和運土車將旁邊山體石塊甚至建筑垃圾,填入干涸的鄱陽湖湖床上。圍繞湖邊堤壩,周邊商業樓盤正在緊張建設。
在與都昌縣隔湖相望的星子縣,推土機不斷將新土推到湖床上,圍填湖面,修建湖邊大道和湖邊公園。附近村民說:“現在被填掉的湖床,有的是我們1998年后退出來的湖區低洼地。好不容易恢復的鄱陽湖又被‘打回原形’,真讓人心痛!”
在鄱陽湖主要水域的鄱陽湖濕地公園珠湖邊,鄱陽縣引進投資約20億元建國際度假村。記者看到,被劈開的山體填平了小湖灣;一棟棟別墅正在緊張施工,配套開發的休閑旅游場地也占用了部分湖面……
江西省國土、水利、漁政等部門證實,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府在未獲審批的情況下,利用鄱陽湖長期低水位利于施工的特點,通過圍湖造田、填湖造地等進行開發建設,保守估計已有上萬畝鄱陽湖水域被侵占,且有愈演愈烈之勢。
“這樣大肆填湖圍湖,讓處于低枯狀態的鄱陽湖雪上加霜。”江西省科學院鄱陽湖研究中心副主任、生態專家戴年華憂心忡忡地說,近年來,尤其是2011年,江西出現罕見的春夏干旱,鄱陽湖生態環境本已受到很大沖擊,而這些侵占、蠶食鄱陽湖的開發行為,更是嚴重降低了它的生態凈化能力。
地方利益驅動,禁令成空文
“填湖圍湖”開發早有禁令。2001年的《江西省河道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禁止圍湖造田和修建填湖工程”。根據國務院于2009年12月正式批復的《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規劃》,鄱陽湖湖體核心保護區是以吳淞高程湖口水位22.48米為界線的湖體和濕地;并明確規定核心保護區內“強化生態功能,禁止開發建設,嚴禁圍湖造田”。而目前,鄱陽湖被填掉和圈占的水域湖汊基本處于吳淞高程22.48米范圍以內。
鄱陽湖的湖泊涉水項目要經過水利部門審批。江西省水利廳法規處負責人說:“這些年江西省水利部門基本沒批準過相關的填湖或圍湖工程。”2006年以來,有關部門對湖區的填湖圍湖現象進行過整頓,但不久這類現象就死灰復燃。
為何填湖圍湖屢禁不止?
記者采訪發現,填湖圍湖背后的最大推手是沿湖一些地方政府。在土地使用指標越來越緊張,湖邊土地潛在開發價值高的背景下,不少地方盯上了鄱陽湖水域。
都昌縣濱水西區開發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認為,當前對耕地保護越來越嚴格,土地紅線不好輕易觸動,雖然填湖圍湖對生態有一定影響,但填湖造地生財也是當地解決發展中土地緊張和資金困難的一個“創舉”。
當地群眾也給記者算了一筆賬:都昌縣通過“湖灣麗景”用地出售和預計的土地買賣,總體預期收益約為6億元,遠遠高于當地公布的2.5億元濱水西區總開發投資。
而一些沿湖政府進行圍湖鞏固湖岸線、造景建公園等,也拉高了湖邊土地價格。以星子縣白鹿鎮河東村磨嶺蔡村組為例,通過圍湖填湖修堤穩定湖岸線,建湖邊景觀公園,從2009年開始,這個村組有100多畝地以每畝2萬元被征用后,政府以每畝200多萬元的價格出售給開發商。
鄱陽湖的多頭管理,也是填湖圍湖現象難以遏制的一個重要因素。記者采訪了解到,目前,鄱陽湖管理涉及水利、國土、農業、環保、林業、交通等多個部門,職責交叉。每個部門只管理涉及鄱陽湖一個方面的內容,“各念各的經”現象明顯。
江西省國土部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國土部門只負責土地利用規劃的上傳下達,而只要符合地方土地利用規劃還是可以填湖。水利部門則認為:“地方如果把填湖納入了土地利用規劃,沒有經過水利部門審批,就是違規行為。”但由于水利執法力量薄弱,對一些違規填湖圍湖行為調查數年,直至地方將“生米煮成熟飯”,還是沒查動。
專家建議將保護湖泊與政績考核掛鉤
戴年華說,此前鄱陽湖已經歷過一輪生態劫難,并為此“繳納”了一筆昂貴的生態學費。
新中國建立后,鄱陽湖出現資源掠奪性的曠日持久的圍墾。到1997年,天然水域面積縮小至3900平方公里,庫容損失45億多立方米,調蓄能力大大降低。持續的圍墾還直接破壞了湖區生態環境,水土流失加劇。1998年,長江特大洪澇災害后,中央和地方投入60多億元,在鄱陽湖區大力實施“退田還湖”工程。2003年,水域面積擴展到5100平方公里,基本恢復到新中國成立之初的水平。
眾多水利專家擔憂,現在一些地方又隨意搞圍墾開發建設,前期的生態保護“學費”白繳了。
鄱陽湖首次科考負責人、江西省科學院研究員譚晦如表示,必須成立一個綜合性的管理機構,對鄱陽湖進行集中管理,形成執法合力,否則,鄱陽湖勢必又將面臨一次新的“退田還湖”工程。
“保護好這一池清水,給子孫后代留一個完整的鄱陽湖!”專家提出,當務之急是叫停和查處肆意開發行為。而根據《江西省河道管理條例》,違規填湖圍湖最高處罰就是罰款5萬元,缺乏有效的強制性措施。專家建議,將保護湖泊的完整性與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掛鉤,以杜絕一些地方縱容甚至參與填圍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