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近三年,曾經轟動一時的紫鑫藥業信披事件終于落下帷幕。伴隨著中國證監會的一紙罰單,曾經在2011年4月12日至2011年8月16日之間買 入紫鑫藥業并且在2011年8月16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紫鑫藥業的投資者,終于可以正式向上市公司提出索賠了。
昨天(24日),北京、上海、深圳等多位知名維權律師均公開表示,監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后,與紫鑫藥業相關的民事訴訟條件已經具備。相關律師事務所將正式啟動股民針對紫鑫藥業的索賠程序。
“也就是說,紫鑫藥業索賠案,可以開打了!”昨天,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楊兆全主任告訴記者,紫鑫藥業這個案子,僅威諾律師所的律師就準備了兩年,這至少是一個千萬級別的案子。證監會下達的處罰決定意味著,從昨天開始,投資者對紫鑫藥業的證券索賠訴訟將正式開始。
不過,并不是任何投資者都可以向紫鑫藥業提起索賠。楊兆全律師介紹,只要在2011年4月12日至2011年8月16日之間買入紫鑫藥業,并且在2011年8月16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紫鑫藥業股票的投資者,均可提出索賠申請。
2011年8月,有媒體報道稱,紫鑫藥業以人參貿易為依托,涉嫌和空殼公司自買自賣、隱瞞關聯交易、財務造假等問題。該公司當時曾被稱作“銀廣 夏第二”。受上述消息影響,紫鑫藥業2011年8月16日起停牌。10月19日,證監會介入調查。10月24日,公司復牌后股價應聲下挫,僅2011年 10月24日至2012年1月6日期間,單邊跌幅就高達67%。
據紫鑫藥業披露的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該公司未在2011年年度報告中披露與延邊耀宇人參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延邊勁輝人參貿易有限責 任公司等8家公司的關聯關系和關聯交易。針對紫鑫藥業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中國證監會決定責令紫鑫藥業改正,給予紫鑫藥業警告,并處以40萬元罰款;給 予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郭春生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同時給予了曹恩輝、祖春香、殷金龍等高管警告、罰款的處罰決定。
昨日,該公司股價報收于12.1元,上漲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