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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奧賽等6項高考加分取消

2014-12-18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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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等5部門17日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規定自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重大體育比賽獲獎者、二級運動員統測合格者、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跡者、奧賽獲獎者、科技類競賽獲獎者等6項全國 性加分項目。

    對于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意見規定,是否具有加分資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 員會研究決定,確有必要保留的按本省(區、市)原有規定執行,加分分值不超過5分,體育部門要重新對二級運動員資質進行復核復測。

    同時,意見對“烈士子女”“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等全國性加分項目予以保留。

    對一些地方性加分項目,如地方性體育、藝術、科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意見決定予以取消;對確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項目,意見要求要合理設置加分分值,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并報教育部備案,原則上只適用于本省(區、市)所屬高校在本省(區、市)招生。

    值得注意的是,取消加分項目后,考生的一些特長和取得的榮譽在高招過程中并非毫無作用?忌捏w育、藝術、學科等特長將如實記入學生綜合素 質檔案或考生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考生的相關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可作為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優先給予初審通過的條件。對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特別突出的個 別優秀考生,經向社會公示后,由試點高校向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破格錄取申請,經生源所在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核準后錄取。

    此外,意見也強調,對弄虛作假、騙取相關加分資格的考生,將依法依規落實“三取消”,即取消其當年參加高考報名、考試或錄取的資格,可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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