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三年制定完成的本市《公共職業介紹服務規范》和《公共職業指導服務規范》昨天正式頒布,兩個規范均是相關領域中的全國首個地方標準。依據規范,今后,職介場所至少應保證30%以上的求職成功率,職介人員應持證上崗,每個區縣都將配備“首席職業指導師”。
作為推薦性標準,這兩個地方標準實施后將有效引導全市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更加規范,更好地為廣大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公共職業介紹服務規范》地方標準要求本市職介場所必須設置六大服務區域,包括咨詢服務臺、綜合服務區、自助服務區、招聘洽談區、信息發布區、 服務等候區等。從業人員均要持證上崗。同時,該規范規定要將“就業援助中的職業介紹服務”作為公共職介的重要組成部分,明確規范了為就業困難群體開展公共 職業介紹服務的服務內容,包括各區縣對轄區內困難人員開展摸底調查,崗位開發和收集、政策宣傳和指導、提供崗位,跟蹤回訪服務等。規范要求職介要為每名就 業困難人員指定一名就業援助員,每個月要為就業困難人員至少提供一次崗位推薦服務。
依據規范要求,職介場所至少應保證30%以上的求職成功率,這意味著職介在為100個求職者提供匹配推薦服務中至少要有30個求職者成功就業。“求職成功率是前臺接待服務中一項硬性指標,30%只是求職成功率的最下限。”市職介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
在《公共職業指導服務規范》地方標準中,對從業者的資質做出明確規定,要求凡從事職業指導人員應持證上崗;每個區縣的從業者中至少有兩人取得高級證書;社區村級服務站內的從業人員也要有助理職業指導師資格證書等。
同時,在職業指導從業人員資格中,還首次提出了“首席職業指導師”的概念,明確要求每個區(縣)要設置一名首席職業指導師,由取得高級職業指導師資格且具有10年以上本行業從業經驗的職業指導人員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