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子站
您的位置:首頁 > 環境保護 > 環境新聞 > 正文

違法700余次的公車是怎么“養”成的

2015-10-24  來源:新華網
[字體: ]

10月21日下午,河南省交警總隊首次通過分析數據庫公布200輛多次違法未處理社會車輛名單,新鄉市機關后勤服務中心的一輛公務車,累計違法數量達到784次,位居此次公布的200輛多次違法未處理小車首位。公車違章如此“任性”,暴露了哪些問題?且看網友如何評說。

  公車違法784次,交警早干嘛去了?

  

  如果這些違法大戶只是“不按規定停車”,那也許還不會形成太大的交通安全隱患。但“信號路口不按規定行駛”和“多次逆行、違反禁止標線指示行 駛、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的行為可就不是違章停車那么簡單,可以說任何一次類似行為都足以釀成重大交通事故,對駕駛者本人和路上的其他車輛、行人的安全均構 成了威脅。

  光是把違法大戶的車牌號碼錄入全省機動車稽查布控系統,等其上路后再現場攔截查處,是不是晚了點?萬一在交警還沒將這些車輛攔截下來時,就因其違章行駛行為發生了重大交通事故,交管部門是否應該為沒及時查扣多次違法車輛承擔責任呢?

  這些多次違法車輛的違章記錄超過數百次,車主或實際駕駛人早就應該被扣完12分并扣留機動車駕駛證了,怎么還能繼續上路行駛,不斷增加違法次數呢?交通違法幾十次,就該主動聯系車主,要求其到交管部門接受處罰,并告知繼續違法的嚴重后果。

  別說公車都有單位,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就算是私家車,有住址有電話,警察要找到車主也不是什么難事。倒是在路上攔截,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且 不說警方一般不會大費周章的去截停違法大戶,在車來車往的馬路上攔截這些違章成性的機動車,也很危險。搞不好,還會因對方的不理智行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直接上門處罰,扣車扣證,既不用擔心在路上攔截會引發惡性事故,也能及時防止更多違章行為的出現。

  有幾百次違章記錄的交通違法大戶,都是執法部門給慣出來的。否則,怎么會如此肆無忌憚?違法未處理小車名單里,頻頻出現公車的身影,也說明部分 違法大戶就是仗著自己的公職身份,自以為有“違法特權”,才把交通法規不當回事,在路上隨意違規,甚至公然逆行和闖紅燈。而某些地方的交管部門在執法時對 政府機關特別是上級部門的公車網開一面,也是讓部分公車養成違章惡習的重要原因。好在監控攝像頭和電腦不會說謊,才會在有關部門對交通違法情況進行統計分 析時,讓這些違法大戶再也難以藏身。

  當然,這也許只是公車交通違法行為的冰山一角。有些違法行為,可能交警根本就沒有開罰單或是直接在后臺刪除了違法記錄。公車的違法現象到底有多 嚴重,恐怕誰也說不清。在一些基層公安機關仍存在選擇性執法惡習的情況下,公車的違法駕駛習慣能輕易糾正嗎?很難想像,沒什么身份與“靠山”的普通私家車 主會這么肆無忌憚的違章,有700多次交通違法記錄還不思悔改。正是目前存在的“以權代法”、“以錢代法”不良現象,才助長了一些人的違法膽子。“公車違 法784次 交警喊你來處理”的新聞標題,本身就是很大的諷刺,有關部門早干嘛去了?

   公車違法“拔頭籌”讓政府公信力蒙羞

   新鄉市一公務用車以784條違法記錄“拔得頭籌”,再一次將公車置于聚光燈下。政府公信力勢必受到公眾的審視,對其造成傷害在所難免,政府部門必然要付出更多的修復成本。

   反“公車特權”是反“四風”的重要抓手。諸如公車私用、特權車牌等悉數被禁,也為世人所津津樂道。過去那種公務車輛橫沖直撞耍特權已成歷史,但不得不說, 反“四風”還任重道遠。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當下,“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應是題中之義,為何公務車違法還需要以通報的形式發布,值得深思。

   在倡導黨員干部“懂規矩、守紀律”的今天,規矩、紀律已經成了“紅線”,各級官員應將其視為不可觸碰的“高壓線”,但部分官員根深蒂固的“權大于法”觀念 依然存在。因而,交通違法記錄終在日積月累中“拔得頭籌”。官員對交通違法記錄的不重視,以及對違法成本的錯誤估計,導致了知法犯法且累犯的發生。

   古有“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今有“刑可上大夫”。可見,法治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它對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意義重大。國家公職人員遵紀守法是基本要求, 且對人民大眾具有示范作用。784條交通違法記錄,將政府公信力“打翻在地”,必須要讓損害政府公信力的相關責任人受到嚴懲。

   784條交通違法記錄,絕不可在相關部門的干預下不了了之,必須要有人為其承擔責任,依法依規的扣分、罰款必不可少。另外,該公車駕駛員如果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必須嚴肅處理。各地必須以此為契機,認真查擺公車違法問題,將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重塑政府公信力。

  公車違規784次,板子不能只打“車屁股”

  違規使用公車不僅滋生腐敗,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還嚴重損害公權機關形象,引發公憤,可謂危害無窮。因此,下大力氣對各種亂用公車現象進行整 治,很有必要。不過筆者發現,多數地區出臺的針對違規使用的處罰規定,無論是取消車輛用油和修理費用,還是取消單位相應的公車配制數量,板子全打向了車輛 的“屁股”,給人的感覺就是,這類公車違規現象好像全是車輛犯的錯。

  違規使用公車當然要糾正,但這種只打“車屁股”不打“人屁股”的做法顯然是不對的。道理很簡單,公車被亂用,全是因為有人無視相關規定,我行我 素造成的。一句話,車輛本無辜,用車者、駕駛者才是罪魁禍首。如果罰車卻不罰人,那就是在把車輛當成替罪羊,看似嚴懲不貸,實則故意變相縱容。你想想看, 若是警車、120急救車、消防車被亂用,你也停它的油,不讓它維修,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削減這些單位的公車數量,那一旦遇到緊急情況,怎么辦?

  打蛇要打七寸,違規使用公車的“七寸”就是隱藏在這些違規行為背后的責任人員,包括領導,包括司機,包括監督者。只有痛打這些人的“屁股”,給 予其嚴厲的懲罰,直至沒收其“官帽”,端掉其“飯碗”,那才能真正扼制住各種公車違規使用現象,起到強大的震懾效果。否則,你就是把公車的“屁股”打個稀 巴爛,那又有何作用?拿這次曝光的新鄉公車來說,違法784次未處理,僅僅扣押了公車,人家當事者汗毛都沒傷著一根,今后誰還會心存畏懼?

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 信息檢索 --
精彩推薦
本站為公益宣傳站,如涉及版權,請和我們聯系。 關于我們 | 合作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