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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綜合素質水平將納入中考評價

2016-07-15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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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13日),北京市教委下發《關于加強和改進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意見自2016年9月起在七年級全體學生中適用,并逐步向上滾動至全體初中學生。意見指出,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將作為初中升學的重要參考和依據。

  按照新出臺文件,今后本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和個性發展6個方面。其 中在身心健康方面,主要考查學生身體機能、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等方面的情況;記錄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數據,參 與體育運動的習慣、效果,掌握體育運動技能情況,以及自我認識、人際交往、應對困難和挫折等心理健康方面的情況。

  據了解,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依托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管理服務平臺進行管理、記錄和評價,以客觀記錄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的代表性、關鍵 性事實為主要方式。鼓勵學生本人、同學、班主任、任課教師、家長、資源單位等多主體參與評價,評價結果最終由學校確認。評價結果可為學校、教師、家長有針 對性地教育引導和學生自我反思改進提供依據,為學生進行初步生涯規劃,確立長遠發展目標提供參考,并將納入中考評價,作為初中升學的重要參考和依據。根據 文件要求,每名學生的《北京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冊(試行)》,必須在校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對有異議的結果重新進行核實確認。公示結果 無異議后,由學生、班主任等有關人員簽字確認,記入學生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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