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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剖宮產時就別耽擱

日期:2010-12-17  來源: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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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暨南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上演了拒簽事件,起因是產婦堅持要自然分娩,拒絕剖腹分娩。而醫院根據產婦的具體情況,當機立斷行使醫生處置權,強行為其進行剖宮產。事件中產婦由于缺乏醫學知識,罔顧孩子的安危之虞,從而引發大家就“醫生應該以病人為中心還是遵循醫療原則”展開的大討論。

事件發生后,不少醫生呼吁懷孕是個復雜的生理過程,準媽媽應掌握更多的分娩知識。

事件回放

產婦拒簽致子亡母危

12月3日清晨,一名29歲的臨產孕婦被轉送至暨南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進行搶救。醫生分析認為,產婦已有胎盤早剝癥狀,如果不盡快手術,將導致胎兒宮內缺氧窒息死亡,并引發母體大出血,造成“一尸兩命”的嚴重后果。其丈夫同意手術,并在手術知情同意書上簽字,但產婦卻堅定地表示自己生過一個女孩,怕再生一個女孩,剖宮產要兩年后才能再受孕,要自己生,不要手術。最后醫院行使醫生處置權,為其進行剖宮產,挽救了產婦生命。遺憾的是,由于延誤手術時機,寶寶在出生數小時后早夭。

關注

衛生廳副廳長發微博與網友探討

5日,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在個人微博中發帖邀請網友參與討論。“胎盤早剝是手術適應癥,這是科學。最近廣州華僑醫院再次重演一幕:大出血的產婦因為堅決要順產,在母子危殆的時候,醫生不顧個人得失果斷施行手術,此時錯過最佳手術時間,導致子亡母危。請問:如以患者為中心,尊重產婦意見,最后母子雙亡;如醫生遵循醫療原則,子亡母危或也雙亡,兩種情況責任誰負?”

廖新波認為,事件值得人們反思:為什么醫生一再解釋,產婦還是不接受?深層次癥結在于目前的醫患互不信任。由于我國醫療制度的缺陷,一些醫生為了牟利開大處方、大檢查等,以及醫患信息不對等、溝通不足,導致患者對醫生的信任度持續下降,醫患矛盾日益激化,“這才是最大的社會悲劇”。

此帖引起了眾多轉載及評論,多數網友認為此案更多屬于醫學倫理的討論范疇,引發了人們對醫患之間的不信任的思考。在某門戶網站進行的“如何看待孕婦拒簽字,醫院強行剖宮救命”調查中,參與調查的2萬余名網友中有90%對醫院的做法表示理解,持質疑態度的只占5.1%,另有4.9%的網友表示“不好說”。

專家

分娩方式最好尊重醫生意見

討論中,也有很多醫生表示,法律之爭應該留給專業人士,但尊重生命是行醫的最高準則。為此,信息時報記者采訪了多家醫院的產科帶頭人,他們均表示,孕婦選擇哪種分娩方式最好還是尊重醫生意見。廣東省人民醫院產科主任周沫表示,即使是產檢一直很正常,也不能保證最后分娩時不出現異常。因此,懷孕到36、37周時,醫生將會給出應選擇自然產或剖腹產的方案。中山三院產科主任侯紅瑛也表示,由于環境污染等各種原因,導致高危產婦增多,臨產時胎位不正、胎頭不下,妊娠期高血壓或糖尿病出現并發癥,胎盤早剝等因素都會決定孕婦要進行剖宮產。

此外,整個孕期的極限是42周,但孕婦各項指標正常,超過41周也要格外警惕。必要時應入院觀察,進行催產和人工破水,羊水二度混濁以上要趕快進行剖腹產手術,以免胎兒發生缺氧和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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