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的女人都在跟男人上床,這沒什么大不了的,但床不能白上,總得有個說法,而且盡量要在上之前。7月7日,中國性學會官方網站總編輯李扁在其博客發表文章指出,上床之前,女人唯一要明確一點:你跟這個男人上床,是基于戀情,導向婚姻,還是解決一時之需,或僅僅是出于禮貌。若是為了前者,那一定要審慎,這個頭一定要開好。如果你沒跟對方反復確認這一點,那責任不在男方,因為男方總是會蒙混過關。
常有女性通過QQ與我探討:我跟人上床了,我很喜歡他,可是等我再去找他的時候,他不理我。我想與他做男女朋友,談戀愛,結婚,可是最近他不接我電話,不回我短信,說是沒時間。我怎么辦?我好煩!
天下的女人都在跟男人上床,但是這個床是怎么上的?往往是不明不白。
有幾種情況,女人是在很清醒的情況下上的,可以說是上得明明白白。一個是結婚,上的是婚床。那個上床之前是大張旗鼓、理直氣壯的,唯恐有人不知。這個上法是社會主流,所謂的明媒正娶,當然有的地方還保留著搶親的習俗。二是賣淫嫖娼,做的是買賣,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個也是明明白白的。這個事情也是屢禁不止,在許多國家已經合法化,在我國許多地方也都默許。三是相好的,你情我愿,不圖別的,彼此喜歡對方的人,或者是各有所圖,彼此默契。這個也算是明明白白。四是一夜情,雙方完全排除社會因素,就是兩個赤條條的男女,為著一夜歡合。這個也是很純粹的。
還有,就是談戀愛。現在一般來說,談戀愛絕大多數是要上床的。女方婚后才破身的,據說只占5%。所以,這一條好像也算明明白白了。咱倆談戀愛,是情侶,當然要上床。但是問題往往出在這個地方。
不少女性跟我QQ咨詢的就是這個事。男人跟他上了床,完了以后,對方就冷淡了。這個時候,她受不了了。她說:“在我心里面,我把他當我的男人對待了,但是不知道他心里面怎么想。”等到對方徹底不理她的時候,她開始憤憤不平:“難道我就這樣白讓他上了嗎?”
出現這個情況,責任不在男方而在女方。男人要跟女人上床,有兩個理由:一個是結婚;另外一條理由,普遍適用:沒有其他,就是想上。其實呢,結婚的目的也是為了能長期上,能獨占。為了上這個床,男方可以以不同方式發出邀約,這固然是男人的權利,也是男方的義務。男方總該主動一點嘛。
作為女方,你難得要求自己不上床。現在有定力的人不多了。何況女人也有性需求,有性權利。沒有道理把守節的義務都強加給女方。我的意見是:上床是可以的。但是上床得有說法。
在上床之前,女人唯一要明確一點:你跟這個男人上床,是基于戀情,導向婚姻,還是解決一時之需,或者僅僅是出于禮貌。如果是為了前者,那一定是要審慎的。因為這是一個長期的關系,是簽署一個長期的契約,這個頭一定要開好。
如果女人希望建立一個長期關系,那么做愛就好比是簽協議時候“蓋章”。在蓋章之前,一定是要反復與對方確認:這是長期關系,是不是?是。真是假是?真是。那你蓋吧。
如果你沒有跟對方反復確認這一點,那么責任不在男方。因為男方總是會蒙混過關。他會說,他是因為愛你,他是因為想娶你。實際上想娶你也是為了取得長期想上就上的自由權。你若是要等到男人上完了,再去要求他承擔責任,那多半已經晚了。有許多男人,連這個話也不說,僅僅說是喜歡你,把持不住。除此之外,沒有任何的承諾。等到下了床,女人提出額外要求,他就開始耍賴:你也沒有拒絕嘛。你很配合嘛。你要是早說這些,我才不會上呢!
我想我已經說明白了。很多女人是如此,她在跟其他男人上床的時候,可以說是相當隨性的。唯獨跟那個她相中了的,想簽署長期協議的男人,在蓋章之前,那是相當講究,真是一點也不隨便。這就對了。性交,本來是一樁交易。只要先講好價碼,才會有比較好的未來。所謂,先講斷,后不亂。許多傻女人,恰恰反過來了。
所以,當今時代,女人要上床,一定要掌握做與說的辯證法。有的時候,是多做不說,比如婚外情、一夜情,打死也不說;而基于愛情、導向婚姻的做愛,那是必須有言在先的,做之前不說清楚不行。一夜情,可以做而不說;而未婚夫,則可以說而不做,或者至少邊做邊說,抑或者可以做了以后補說。這樣,下床以后,心里也踏實。這樣做,也體現了對于上床這件事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