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 關 村(000931,股吧)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關村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訴承德德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關村建設于近日收到河北省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及傳票,案號為(2013)民初字第00010號。
2009年12月4日,中關村建設與承德德生簽訂《協議書》,約定中關村建設承建由承德德生開發的“美地灣景三期8-10#樓、15-18#”建筑安裝工程。協議簽訂后,中關村建設進場施工。因承德德生未能辦理開工手續,中關村建設被迫停工、撤場。2012年3月8日,雙方就中關村建設的已施工部分的結算及付款問題達成《承德美地灣景工程結算及付款協議》,確定中關村建設施工部分工程結算金額為700萬元。承德德生承諾就該款項分兩次支付,具體為:2012年4月15日前支付300萬元,2012年6月30日前支付400萬元。若承德德生未按照約定時間向中關村建設付款,每逾期一日則需按結算總額向中關村建設支付0.5‰的違約金。協議簽訂以后,中關村建設積極配合進行現場交接手續,但承德德生一直未予付款。
后中關村建設提起訴訟,要求承德德生支付工程款700萬元及違約金773500元(暫計算至2012年11月22日)及自2012年10月16日至實際付款日,按結算總額,每逾期一日向原告支付0.5‰的違約金,同時要求承德德生承擔案件訴訟費。
鑒于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公司將對案件進展情況保持關注,及時履行披露義務。目前暫無法判斷對公司利潤的影響。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無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訴訟、仲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