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為北京中關村科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鑒于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之全資子公司北京立思
辰計算機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立思辰計算機”)為了滿足日常經營所需進行信
托貸款,立思辰計算機擬向北京國際信托有限公司申請金額為 10,000 萬元的兩年期
信托貸款,立思辰計算機委托北京中關村科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為上述信托貸款提供
擔保,并需由公司為北京中關村科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擔
保期限為 2 年。
上述反擔保事項已經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
通過,表決情況為:公司董事會成員共 12 人,實際參會董事 12 人,會議以 12 票同
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通過了《關于為北京中關村科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擔
保的議案》。
本次反擔保事項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還需提請股東大會審核通過后方可實施。
二、擔保人基本情況
1、擔保人名稱:北京中關村科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9 年 12 月 16 日
3、注冊地址:北京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乙 12 號天作國際大廈 A 座 30 層
4、法定代表人:段宏偉
5、注冊資本:人民幣 170,300 萬元
6、經營范圍:
一般經營項目:無。
許可經營項目: 融資性擔保業務: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貿易融資擔保、項
目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及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債券擔
保,訴訟保全擔保,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
履約擔保,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以自有資金投資。(融
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有效期至 2016 年 03 月 31 日)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
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
7、與公司的關聯關系:無。
8、前十二個月累計為該公司擔保額度為 10,000 萬元。
9、北京中關村科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財務指標:
單位:元
主要財務指標 2015 年 3 月 31 日(未經審計)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資產總額 4,148,490,817.28 4,130,278,288.32
負債總額 1,757,879,932.40 1,800,978,872.49
凈資產 2,375,622,020.96 2,329,297,415.83
擔保業務收入 113,569,302.87 482,429,106.68
營業利潤 76,471,141.78 300,156,370.30
凈利潤 61,313,469.05 215,884,057.33
三、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名稱:北京立思辰計算機技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31 日
3、公司注冊地:北京市門頭溝區石龍經濟開發區永安路 20 號 3 幢 2 層 214 室
4、法定代表人: 張旭光
5、注冊資本:1,700 萬元人民幣
6、經營范圍:技術開發、咨詢、服務、轉讓;應用軟件技術服務;貨物進出口、
代理進出口、技術進出口。
7、與本公司關系:系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權)。
8、經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立思
辰計算機總資產為 20,160.74 萬元,負債總額為 16,806.87 萬元,凈資產為 3,353.87
萬元,2014 年度營業收入 9,804.14 萬元,利潤總額 2,866.84 萬元,凈利潤為 2,491.43
萬元,以上為立思辰計算機合并報表數據。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總資產為 20,854.54 萬元,負債總額為 17,409.12 萬元,
凈資產為 3,445.43 萬元,2015 年 1-3 月營業收入 1,252.99 萬元,利潤總額為 70.33
萬元,凈利潤為 91.51 萬元。以上為立思辰計算機合并報表數據。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四、擔保協議主要內容
1、擔保金額:人民幣 1 億元;
2、擔保期限:兩年;
3、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五、公司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為全資子公司信托貸款提供反擔保后,公司對外擔
保總額為 89,000 萬元,其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64.83%,擔保實際發生總額為
9,667.16 萬元,其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7.04%,全部為對子公司的擔保,公司
不存在逾期擔保的情況。
六、董事會意見
為支持全資子公司的業務發展,根據公司經營需要,公司董事會同意為全資子公
司北京立思辰計算機技術有限公司向北京國際信托有限公司申請金額為 10,000 萬元
的兩年期信托貸款提供反擔保,即由公司為北京中關村科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提供連
帶責任保證反擔保,擔保期限為 2 年。由于北京立思辰計算機技術有限公司為公司全
資子公司,本次反擔保風險可控。
本次反擔保符合中國證監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
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
《公司對外擔保制度》等有關規定。
本次反擔保事項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以 12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
于為北京中關村科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擔保的議案》。
七、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為子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主要是為了北京立思辰計算機技術有限
公司的經營發展,被擔保的對象為公司之全資子公司,本次反擔保風險可控。對其提
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有利于公司的長遠利益。該項擔保事項符合相關規定,其程序
合法、有效。我們同意該反擔保事項的實施,并同意將該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八、備查文件
1、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2、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相關事項之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