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關村商販商某未經微軟公司的著作權授權,在中關村地區銷售大量盜版的微軟系統光盤。日前海淀檢察院以商某涉嫌侵犯著作權罪及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對其提起公訴,商某可能將數罪并罰。
據檢方指控,從2008年起,商某從深圳的趙某處買進盜版微軟系統光盤、包裝和商標標識,在其位于海淀區大河莊園自己的辦公地點和倉庫進行簡單的包裝用于銷售。其間,商某的妻子還曾經注冊過專門銷售盜版光盤的淘寶網店,但最終因為經營內容非法而被關閉。
商某于2011年在銷售盜版微軟電腦系統光盤的時候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在其辦公地點和倉庫起獲共計4000多張價值20多萬元人民幣的盜版微軟系統光盤。經鑒定,上述計算機軟件均屬于未經微軟公司授權且非法使用微軟公司注冊商標軟件,且均系非法復制的侵權產品。
同時,民警在商某的車內起獲了用于非法制作的假冒微軟商標標識共計36萬件。經微軟公司鑒定,上述商標標識均系未經微軟公司授權,非法制作的侵犯微軟公司注冊商標的標簽。
商某抱著能夠逃避法律追究的僥幸心理鋌而走險,自己交代迄今為止已經收到貨款12萬,仍有6萬尚未結清。有一些販賣電腦的公司,從商某處購買盜版系統光盤,作為賣給客戶電腦的贈品。而許多購買電腦的客戶,就這樣無辜地成為購買盜版系統軟件的犧牲品。
檢察官介紹,根據《2011年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侵犯著作權犯罪中的發行行為包括零售等活動。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計算機軟件屬于作品享有著作權。綜上,商某銷售盜版計算機軟件,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了《刑法》相關規定,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同時商某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特別嚴重,還構成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商某一人犯數罪,應當數罪并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