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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關村賣場低級騙術為何仍能屢屢得手

日期:2015-01-25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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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來隨著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曾經紅極一時的中關村賣場日漸式微,以連拉帶騙的營銷方式也使得他的口碑一降再降,人們能明顯感覺到中關村氣息奄奄,風光不再。

  騙子橫行是人們普遍對中關村的基本印象,在網上隨便一搜都能搜到一大堆關于中關村詐騙的新聞。在電子商務大行其道、商品價格極度透明的今天,中關村是不是還存在這樣的詐騙呢?

  近日,我們又看到了一位網友曝光了一家之前已經臭名昭著的“黑店”—中關村春國電訊。一些網友肯定會吐槽:明知道中關村口碑不好還要去買東西? 這也是大家都知道的,只是當你發現一件心儀的產品,價格又很誘人,會不會有種想上當的感覺?所以在此也得提醒消費者:千萬不要被那種很離譜的價格吸引,那 是設好的圈套就等著人往里鉆。

  案例回放:

  套路不變 忽悠顧客二次消費

  2014年5月5日,小黃(化名)陪男朋友去買手機,看中了諾基亞Lumia 920,在和促銷員一番砍價之后達成協議,以1700元購買諾基亞Lumia 920黃色,及手機殼充電板等其他配套產品。

  之后促銷員聲稱需要先交錢再憑提貨單取貨,于是他們便交了1700元。在等手機的時候,出來了另外一個促銷員,說要身份證,小黃覺得很奇怪變問為什么需要身份證,促銷員說是他們這里的新規矩,于是小黃便把身份證給了促銷員復印。

  過一會兒,又拿張單子說是選套餐,小黃男朋友很奇怪,便問其原因,他們這才說他購買的手機是個合約機。

  好,事情進展到這部分,套路基本與以前所見無太大差異,只是顧客變了而已,其實明智的選擇是現在開始錄音,并堅決不進行二次消費,出門報警,并去工商部門備案。接下來大家一起看看小黃他們是怎么被忽悠的。

  促銷員昧良心:

  合約機分拆售賣

  小黃立即反駁說不要合約機,要求退換貨。但是店家態度強硬,說只有三種辦法:1,就是辦理合約機,每月最低消費156,;2,續交2599辦理 機卡分離,手機可以使用自己號碼,再給另一張卡每月96元套餐,可以使用十幾個月;3,自己去諾基亞售后與他們協商開具故障單退貨。在店家多名促銷員的強 烈攻勢下,小黃男朋友被迫選擇辦理機卡分離。一共交了4299元。

  案例的始末也就這樣了,其實與網上已經曝光過的消費欺詐類似,消費者并購買前毫無察覺,而后就被帶入了促銷員的售賣“陷阱”里,小黃完全可以在去實體店之前在正規渠道的了解這款手機的價格,這樣也可以不讓這些無良商家得逞。

  管理部門“眼瞎耳聾”

  何時治理?

  “騙子多,假貨多,環境雜,水太深”,這些是對中關村最形象的描述,網友在中關村被騙,不是缺斤少兩,就是偷梁換柱,這樣的消費投訴不是一般的多。

  說到投訴就得提到監管部門。用網友的話說,管理部門就是個“擺設”,凡事還得靠自己。在看到小黃的被騙經歷之后,有記者曾再次“暗訪”這家黑 店,也是針對購買手機詢問了這家店內的促銷員,店里看上去沒多少人,基本促銷員占了一大半,小編專門詢問了諾基亞的促銷員,看到柜臺里的Lumia 920標價3499元,詢問之后,促銷員覺得小編有購買的誠意,毅然決然地把價格“砍”到1799元(是不是有一種很幸福的感覺?),促銷員特別“誠懇” 地說道:“1799元東西都給你配齊,不要這些給您減200元,其實這些就是充電寶,數據線,藍牙耳機都配好”。

  這價格聽完,一般心儀這款手機的人都會去選擇購買,不過在記者要求看真機的時候,促銷員有話要說了,“現在沒真機體驗,你的買了才能看到真機”,聽著讓人覺得很無語。

  小編:我怎么樣才能看到真機?

  促銷員:這里沒真機,您得先交錢,我去庫房提貨,之后您在驗貨。

  小編:不能先看下真機么?連個體驗機都沒有么?

  促銷員:不行,這是店里的規矩,只有交了錢才能看到真機,體驗機那邊體驗臺有(實際上諾基亞體驗臺上是沒有Lumia920這款手機的)。

  因為弱勢才應該爭取最大利益

  消費者作為弱勢群體,在與商家的爭端面前往往無法爭取自己的最大權益,而且經常會被商家的種種的看似行業慣例,但是又會讓消費者有苦難言的政策 所限制,如果消費者想進一步爭取自己的權益,那么唯一能做的就是耗費自己的時間、精力、金錢去取證維權,當然這只是很少的一部分“鉆牛角尖”的消費者的行 為,大部分正常消費者都只能在權衡再三之后忍氣吞聲。

  從法律角度為自己維權

  看看專業的律師是怎么為大家解答這些疑惑的(尚倫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律師)。

  問:在購買前,已有心儀的一款手機,而正規電商網站標價與實體店標價不同,這可以看作是欺騙消費者么,您怎么看?

  律師解答:價格差異要看差異的幅度,考慮到實體店的經營成本高于網店,因此其價格比網店高是可以理解,但是該價格不能相差過于懸殊。

  問:現在消費者會選擇在一些電商平臺購買手機,消費者應享有先驗手機在簽字的權利,但是為什么現在大多數都是先簽字再拿手機,這是不是不規范?

  律師解答:關于先驗貨還是先簽收的問題,實踐中快遞人員會要求簽收后再驗貨,即使先簽收也不影響消費者的權利,如消費者認為手機存在問題,可以申請退換貨或進行投訴等方式維權。

  問:很多消費者在購買手機前,去一些經銷商那里購買,例如迪信通,購買前已經于促銷員談妥,而在看真機的時候,促銷員要求先交錢,再拿手機,否則,沒辦法將手機從庫房提取,您覺得這合乎消費者權益么?

  律師解答:該情形下符合合同訂立的過程,消費者選定手機品牌或型號后支付費用,屬于消費者完成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經銷商交付手機屬于合同履行部分,兩者之間不存在沖突。消費者消費的目的在于得到手機,而該交易下對消費者的權益沒有損害。

  問:發票問題,有些顧客在購買了手機后,會發現發票是假的,這種情況消費者該怎么辦?

律師解答:如經銷商提供假發票,可以直接要求其提供真發票,如經銷商拒絕的或消極不理會的,可以通過行政機關進行投訴或向稅務部門舉報,追究經銷商的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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